首頁評論時政台灣香港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 新加坡吉林南粵魯東商城創新中原招商縣域環保創投成渝移民書畫IP電視 華商紙媒滾動
2014年05月01日05:04|來源:海外網|字號:
海外網5月1日電 據《現代快報》報道,鎮江句容一對1988年出生的同齡男女,相識不到1個月,他倆閃婚﹔婚后不到20天,他倆離了﹔離了才兩個月,他們復了婚﹔沒想到,現在又要鬧離婚……這速度、頻率,“閃昏”了身邊眾人。近日,句容法院后白法庭審結了這起離婚糾紛案,判決雙方不准離婚。
去年7月,李雪(化名)與張強(化名)通過微信相識,兩人在網上相談甚歡,聊了幾天后約定相見,初次見面便彼此一見鐘情。8月初,兩人瞞著父母登記結婚,此時兩人認識還不到一個月。
然而閃婚后的生活並不如想象中的美滿,兩人開始有了爭吵,誰也不肯讓步,婚后不到20天,兩人在8月下旬辦理了離婚手續。
離婚后,兩人又常常念及彼此的好和過往的甜蜜,於是重新開始了戀愛交往。去年10月,兩人辦理了復婚手續,雙方父母為兩人操辦了婚禮。
然而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在二次結婚后的第五天,兩人為瑣事再次發生爭吵,又鬧起了離婚。李雪甚至一紙訴狀訴至法院,要求與張強離婚。
法官在了解案件始末后,認為兩人是自由戀愛結婚,婚后並無根本性的利益沖突,和好是可能的,遂判決不准離婚,雙方對該判決結果均未持異議。(通訊員 徐芬)
(責編:黃達)
閃婚 復婚 離婚手續 相識 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