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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10日04:22|來源:京華時報|字號:
京華時報訊 警校男生黃某請求與前女友復合遭到拒絕,涉嫌將對方猥褻致輕傷。近日,黃某已被公訴至密雲法院。
黃某是某警校大二男生,2013年初通過微信聊天認識了女孩郭某,兩人很快發展成戀愛關系。因相處過程中常發生矛盾,郭某於2013年年底提出分手。檢方指控,黃某難舍舊情,於2014年1月19日上午10時許來到郭某家中求復合,但遭到郭某拒絕。黃某氣憤之下,對郭某強行猥褻,造成郭某受傷。郭某報警后,黃某到案。經法醫鑒定,郭某身體所受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
公訴機關認為,黃某無視國法,以暴力方法強行對婦女實施淫穢行為,造成輕傷后果,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婦女罪。
目前,密雲法院已受理此案,將擇日開庭。(記者 裴曉蘭)
(責編:趙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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