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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媒體因報道世奢會被訴 個別記者遭刑事調查

2014年05月12日11:11:00|來源:中國青年報|字號:

  雖然飽受質疑,在中國的實體運作公司——世界奢侈品協會(北京)國際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也已因偽造注冊地址和提供虛假商標授權而被吊銷了營業執照,但世界奢侈品協會(以下簡稱“世奢會”)及其中國首席代表毛歐陽坤仍在堅持和媒體打官司。

  這家成立於美國、被國內媒體質疑為“山寨”的“國際組織”,正針對相關的政府機關、媒體和記者提起一系列的行政、民事訴訟。

  一個自稱“王自強”的男性証人稱,自己就是接受《新京報》及《南方周末》記者採訪的匿名信息源,其提供的對世奢會不利的信息,均由《南方周末》記者授意完成。

  但《南方周末》及《新京報》記者均表示,相關信息的提供者是一名田姓女士。在已經有判決的四起名譽權訴訟中,出於保護証人的考慮,兩家報社未提供採訪錄音及爆料人的身份,這使得世奢會部分贏得了已經一審宣判的四起名譽權案件。

  除去民事訴訟,王自強的証言還一度讓《南方周末》記者陳中小路及最早質疑世奢會的網友“花總丟了金箍棒”(以下簡稱“花總”)牽扯進關於世奢會損害商業信譽罪的刑事調查。

  毛歐陽坤表示,此前,央視“經濟半小時”欄目中的採訪對象實際上是兩名北漂演員,並已經被北京警方抓獲。但據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央視的採訪對象之一,實際上就是前述田姓女士。據了解,《新京報》已經在二審時提交了該爆料人的採訪錄音及身份証據。

  “花總”表示,很期待與毛歐陽坤在法庭上面對面質証。

  記者遭警方刑事調查

  2013年3月中旬,《南方周末》記者陳中小路第一次得知自己可能牽涉一起與世奢會相關的刑事案件,已是在完成報道《“廉價”世奢會》9個月后。當時,陳中小路正在跟警方核實一份與世奢會相關的立案文件,想跟進這個選題。出乎意料的是,該文件與自己有關。

  事情源於央視的報道。

  2013年3月15日,央視二套播出了“經濟半小時”欄目組為“3·15”制作的節目《哪來的世界奢侈品協會》的預告片,稱一個爆料人在2006年被世奢會騙了80萬元,晚上將播出相關報道。

  這不是媒體第一次質疑世奢會了。2012年6月,繼世奢會在網上受到知名網友“花總”等人的質疑后,《南方周末》、《南方人物周刊》、《新京報》、第一財經電視台、《瞭望東方周刊》等媒體曾對世奢會有過一波集中報道,內容涉及該協會的網站、性質、盈利模式,協會出具的研究報告以及協會中國代表處代表毛歐陽坤的履歷等,認為世奢會實際上是一個打著世界、非盈利等旗號的皮包公司。

  央視節目組的一名負責人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在節目的片花播出后,此前一直不願接受採訪的世奢會突然主動找到央視,發來一份節目質疑函和數份文件,稱該報道不屬實,並稱此前相關虛假報道已被北京市朝陽警方刑事立案,有關部門也發出了相關的刪帖指令。

  世奢會提供的文件包括毛歐陽坤的報案回執、原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出具的信訪受理文件、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出具的一份2012年9月1日的立案決定書、一份要求刪帖的“情況說明”等。

  央視節目組聯系了朝陽分局。節目組負責人記得,當時警方很驚訝,“他們說情況說明是內部文件,不應該外傳的。”

  這份如今仍被挂在世奢會網站上的情況說明稱,“有關証人指稱‘花總’安排媒體記者採訪他,答應給他費用,捏造了虛假情節,經偵查,發現媒體發布及網上轉載了大量不實信息”,“現報案人為減少損失和消除影響,向我隊提出刪除網絡相關不實信息的申請,特此說明”。

  “花總”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他是那時才得知自己牽扯進這個半年前立案的案子。他當時主動聯系了朝陽警方,希望了解此事,同時還把相關的材料轉給了陳中小路。

  陳中小路聯系了朝陽警方,希望核實並做跟蹤報道。陳中小路沒想到的是,在留下自己的聯系手機后沒多久,警方很快給她撥回了手機,“說正在找我配合調查”。

  “我電話裡面問他,為什麼我一找你們,你們就說要找我配合調查?他說之前找不到我。”陳中小路說,“可是也沒人聯系過我們單位。”

  在電話中,陳中小路得知,一個名為王自強的男性証人,指稱受到她和“花總”的安排在北京世貿天階接受了事先安排好的採訪。

  但陳中小路稱,自己當時已經一年沒有去過北京,也根本不認識這個王自強。挂掉電話之后,她還特地找當初一起做世奢會選題的其他媒體記者問了問,發現沒有人採訪過一個叫王自強的線人。

  關鍵証人王自強

  証人王自強是世奢會與媒體訴訟的關鍵人物。他給公安出具的証言使得“花總”和陳中小路成為刑事案件的調查對象,也成為四起案件媒體一審敗訴的重要証據。

  2013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經偵大隊兩名辦案人員到上海對陳中小路做了一份詢問筆錄,此時,陳中小路才第一次接觸到了王自強的証言。

  陳中小路表示,王自強在給警方的証言中稱,自己是通過一個不顯示號碼的手機與他聯系,約在了北京世貿天階的一家茶館見面:“見面之后我就讓他說公司不好,我又跟他說說得越多給的錢越多,起步價是兩萬塊,不過說好之后我承諾的錢沒給他。”

  陳中小路表示,王的証言中,很多對自己外貌的描述都是錯的:“他說我長發,但那個階段我是短發。”

  出庭時,王自強所稱的好處費變成了8000元,且王自強開始強調自己就是《南方周末》稿件中的匿名線人“張帆”及《新京報》稿件中的匿名線人“唐路”。

  這個匿名信源曾經在相關報道中提到,世奢會提供的研究數據是在發布前一晚臨時拼湊的,世奢會舉辦的展會中,曾經用低檔紅酒冒充高級紅酒,展品也非廠商自己提供以及世奢會在做發布會時,曾找日本料理店的女老板娘扮作日本使館的官員。

  然而,陳中小路及《新京報》記者劉剛都表示,這個匿名信源實際上是一名田姓女士。記者咨詢了數位報道此事的相關媒體記者,《南方人物周刊》及第一財經電視台的記者表示,他們當初是與《新京報》記者同一天採訪的這位田女士,而中國青年報記者咨詢的記者中也無人聽說過王自強。

  中國青年報記者聯系了王自強本人,他告訴記者,自己並不喜歡奢侈品行業,當初加入世奢會北京公司后,很快就因為覺得公司不夠正規而離職了。

  王自強說,當時自己離職在家沒有工作,突然接到了一個不顯示號碼的電話,約他在世貿天階見面。當時是陳中小路先告訴了他希望他說的內容,之后讓他對著錄音筆說了一遍。當天陳中小路還用手機給“花總”打了電話,“花總”在電話中承諾事后給王自強8000元。王自強表示自己沒有見過《新京報》記者,不知道為什麼當天的“採訪”內容會出現在新京報的報道中。

  記者希望王自強回憶陳中小路的外貌和穿著,他先是說過太久記不清楚,隨后又表示,陳中小路當天穿著黑色的風衣,而且戴了很大的墨鏡,還有圍黑色的圍巾,看上去很時尚。

  然而陳中小路表示,自己根本沒有黑色風衣和黑色圍巾,“夏天穿風衣不奇怪嗎?”

  實際上,為了証明自己的“清白”,陳中小路經反復搜集了6月初那幾天自己的行程:包括社交網站的記錄、見過的朋友、消費記錄等。王自強告訴記者,見面似乎是在6月2日的下午,但陳中小路的日程表上,當天中午她和沈乎在上海的陝西南路吃飯逛街去了,一直持續到了下午三、四點。沈乎向記者確認了此事。

  除去証言本身的問題,王自強的身份也引起了陳中小路的懷疑。一份網絡的公開簡歷顯示,進入世奢會之前,王自強曾在一家網絡公關公司的策劃部任公關經理。王還在自己的簡歷中稱,自己策劃參與過多個網絡事件的策劃與營銷,如月亮小鎮教授潛規則研究生事件、釋小鬆獲釋永信垂青事件等,“看上去他就是一個網絡推手”。

  記者向其求証此事,王自強稱自己雖然曾經在相關公司工作,但並未進行過公關策劃,簡歷只是為了“包裝”一下。

  更為蹊蹺的是,筆錄顯示,王自強是與毛歐陽坤一同來報的案。王自強也告訴記者,是世奢會主動找到的自己,由於自己是一個容易有負罪感的人,所以答應出面作証。但記者問毛歐陽坤如何得知王自強是匿名信源,毛卻告訴記者,王自強是在他報案后由公安機關偵查發現的。

  2013年7月,在兩次由單位出具了事發時不在北京的說明之后,北京警方終於打電話通知陳中小路,案子已經了結,讓她去簽銷案通知書。

  “我當時做的是証人詢問筆錄,銷案通知書是要犯罪嫌疑人才去簽啊?”陳中小路提出質疑,但警方並未給出說法,她也始終沒有去簽這個銷案通知書。

  起訴政府部門、媒體和記者

  世奢會發給央視的質疑詢問函並沒能阻止節目的播出,在與警方核實之后,2013年3月18日,“經濟半小時”播出了《哪來的世界奢侈品協會》,講述了一名受害人因與世奢會合作而被騙80萬元的事。同時,記者還實地走訪了世奢會在中國的實際運營公司,世奢會北京國際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冊地。這個注冊地址是一家已經開了幾年的小型煙酒商店。

  作為回應,2013年3月20日,世奢會開始在自己的網站集中挂出《虛假新聞詆毀世奢會》的文章,將此前發給央視的文件悉數挂到了網站上。

  毛歐陽坤告訴記者,央視新聞影響很大,在央視新聞播出之前,警方已經准備抓“花總”和陳中小路了,“央視一播,以為他們在央視有人,公安局就暫時擱置沒有抓記者。”

  刑事案件停滯后,毛歐陽坤開始進行民事訴訟。2013年3月、4月、12月,毛歐陽坤及世奢會北京國際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向《南方周末》和《新京報》發起了系列訴訟,《南方周末》報社共涉及3個名譽權案件,《新京報》涉及3個名譽權案件。

  這並不是毛歐陽坤第一次起訴報社,早在2012年7月,毛歐陽坤就以個人名義起訴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及記者陳中小路,但該案至今仍未開庭。

  在2014年2月宣判的四起以世奢會北京國際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為主體的名譽權訴訟中,《南方周末》及《新京報》均被判定侵犯了世奢會北京公司的名譽權。

  這四起訴訟中,《新京報》及《南方周末》出於保護線人的考慮,沒有提供相關的採訪錄音,也未說明匿名信源的身份,這使得王自強的証言顯得尤為重要。

  在世奢會(北京)國際商業管理有限公司訴南方報業傳媒集團案一審判決書中,法院認為,“原告主張涉案兩篇文章存在21處報道失實的地方,從文章的總體內容來看,雖然大部分內容經過撰文記者本人的核實,但仍有內容被告無法提供詳細的消息來源”。“在原告舉証証明了相關事實,尤其是庭審中原告的証人王自強自稱就是‘張帆’的情況下,被告仍然拒絕直接作出回應和反駁,讓本院實難採信相關爆料人員言論的真實性”。

  就在宣判之前的2014年1月,毛歐陽坤又以個人名義將《南方周末》及《新京報》告上法庭,這一輪共涉及南方報業傳媒集團3起訴訟,《新京報》1起訴訟。

  除去媒體和記者之外,毛歐陽坤還起訴了北京市工商局東城分局。

  2013年7月,在舉行過聽証會之后,北京市工商局東城分局以世奢會(北京)國際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為由,吊銷了其營業執照。

  2013年9月,毛歐陽坤起訴北京市工商局東城分局,該案世奢會一審敗訴,二審裁定世奢會公司的上訴請求被駁回。

  不過毛歐陽坤仍沒有放棄,他告訴記者,他的申訴已被受理,該案將在2014年6月29日在北京市二中院重審。

  毛歐陽坤說:“其實我換個名字注冊不就行了?我為什麼要跟它較勁?因為裡面有冤情啊!”

  爆料人仍在被取保候審

  從2012年5月參與質疑世奢會開始,“花總”先后被牽扯進了3個刑事案件,直到現在,他還處於取保候審的狀態。

  2012年6月8日(周五),毛歐陽坤向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歐陽路派出所報案,稱遭敲詐勒索。6月11日(周一),虹口分局出具了立案決定書。

  毛歐陽坤將這份立案決定書和歐陽路派出所出具的將“花總”列為犯罪嫌疑人的協助調查函發給了許多媒體,表示世奢會受到了敲詐勒索。毛歐陽坤當時稱,有人給他發來匿名郵件,索要30萬元公關費以停止網絡攻擊,並在郵件中附上了10多個銀行賬戶。

  “花總”真名吳東,當時在上海開公司。得知自己被立案后,他覺得很奇怪:“我當時是在長寧區,為什麼是虹口公安立案?而且周五報案,周末法制科休息,周一就能立案,太快了。”

  因為警方一直沒有聯系“花總”,“花總”便通過私信與上海警方多次聯系,希望見面溝通案情。直到7月,雙方約定在上海面談。

  面談時,警方向“花總”聲明,他並非是犯罪嫌疑人,只是作為証人進行調查。“花總”在調查時表示,郵件地址與賬戶都不是自己的,警方也做了詢問筆錄,此后警方再沒有找過他。

  王自強則讓“花總”牽扯到第二個刑事案件中。“花總”稱,在通過央視得知自己與此事有關后,他主動聯系了北京朝陽經偵大隊,希望進行溝通,雙方約定2013年3月23日在北京見面。

  23日,“花總”與朝陽經偵大隊的一位領導以及辦案人員在北京洲際酒店二樓的會議室會面。對方同樣告訴他,他是以証人身份協助調查,做的是証人詢問筆錄。在“花總”印象裡,這次會面的氣氛很友好,整個過程雙方均進行了錄音。當時與“花總”同行的一位朋友也向記者証實,“花總”做的只是証人筆錄。

  此后,隨著陳中小路的相關調查結束,世奢會也漸漸淡出輿論關注的中心。不過毛歐陽坤告訴記者,經偵銷案是迫於外界壓力,當時有很多媒體要求採訪此事:“實際上他們叫外銷內存,不是說這個案子就沒了。”

  轉機很快到來。2013年9月16日,“花總”乘飛機到北京參加一個房地產頒獎典禮。原定晚上7點半起飛的飛機晚點了近一個小時,“花總”於是在微博上感嘆,“來趟北京真不容易”。

  就在16日20時許,毛歐陽坤收到一封郵箱抬頭顯示為“guoshan hua”的敲詐郵件。在這封后來被公之於網絡的郵件中,發信人自稱是“花總”朋友,要求其將30萬元匯往“花總”用來收稿費的實名公開銀行賬號。“花總”抵京后不久,即被朝陽警方傳喚。

  此時,正趕上“秦火火”、“薛蠻子”事件發酵,此事也受到空前的關注。9月18日,“花總”被取保候審,但他當時並未多透露相關內容,警方也未透露案情。

  “花總”告訴記者,當時警方還出示了另外一封郵件的截圖,是毛歐陽坤在2013年1月收到的一封“花總”自己的outlook郵箱發來的敲詐郵件。但在網上很容易就能找到如何偽造郵箱顯示地址的操作指南。“花總”希望辦案人員能進一步分析郵件的信頭信息,核實該郵件的真實性,但被告知因為相關ISP的服務器不在國內,難以取証。

  他的手機當時被警方收走,還回來時,那部白色的HTC已被恢復了出廠設置,裡面關於他和朝陽經偵大隊會面時的錄音,以及此前保留的相關短信記錄、電話號碼均無法找回。

  “我好歹也是個知識分子,剛剛被人搞過說我敲詐勒索,真敲詐我能傻到實名而且還用自己的卡嗎?”回憶起往事,“花總”仍然很憤怒。

  “花總”表示,取保候審后,警方再沒有找自己做過進一步的調查。

  新京報交出匿名信息源採訪錄音

  2014年4月底,陳中小路又一次被北京公安找到協助調查。

  這次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某派出所的兩名民警。他們告訴陳中小路,他們是專程來調查她泄露毛歐陽坤個人隱私一事——在兩年前的報道中,由於疏忽,報紙將毛歐陽坤的身份証號碼刊登了出來。

  兩名警察強調,此事尚未立案,他們先來了解情況。而毛歐陽坤曾在世奢會相關的一個網站上貼出過一份2013年1月16日的報案回執,案由是“被侵犯隱私”,該網站同時登出了陳中小路的身份証號碼。

  陳中小路回憶稱,一開始毛歐陽坤並不知道自己的住址,但2013年3月自己與警方溝通后,曾應警方要求將記者証拍下交給警方,隨后毛歐陽坤就得知了自己的住址。

  “花總”告訴記者,他們是在檢索世奢會時,意外發現毛歐陽坤曾因買機票沒付錢而被票務代理在貼吧中貼出了身份証號碼,並非通過什麼非法手段獲得。

  警察稱,毛歐陽坤曾多次投訴他們,一直投訴到檢察院,所以公安無論是否受理都需要出具相關的規定,程序都一定要合法。目前該案尚未立案。

  毛歐陽坤否認自己曾經貼出過陳中小路的家庭地址,他告訴記者,自己會不斷督促北京警方對這起案件進行查處。

  毛歐陽坤告訴記者,央視《哪來的世界奢侈品協會》中的採訪對象,其實是兩個北漂,是“花總”找的,“花總”並未告訴兩個北漂是去錄制新聞節目,只是讓他們記熟台詞。這兩名北漂已經被警方抓獲。

  就相關案件的具體情況,5月8日,中國青年報記者給北京市公安局發去了採訪函,但截至發稿前,仍未收到回應。

  央視欄目組及“花總”都否認了這一說法。據了解,央視採訪的對象之一,就是《新京報》及《南方周末》採訪中使用的匿名信源,一田姓女士。

  目前,該匿名信源已經同意出具書面証言,並向法庭提交相關身份証明。《新京報》也在上周開庭的一起名譽權訴訟中提交了記者的採訪錄音。

  毛歐陽坤否認自己認識這名田姓女員工,“從來沒聽說過這麼一個人”。記者聯系了田女士,但她表示,已經不想再被打擾,婉拒了採訪。

  從2012年5月調查世奢會開始,兩年過去了,“花總”及陳中小路至今沒有見過一個世奢會國際總部的官員。中國青年報記者多次撥打該協會總部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該協會以前的英文網站目前也無法打開。

  毛歐陽坤告訴記者,網站打不開是因為最近正在改版。而他曾明確向總部表示,中國的事情因為自己而起,所以要自己全權處理,所以總部目前不會接受採訪。

  前一段時間在整理截圖証據時,陳中小路在一張截圖中看到毛歐陽坤說,“你Y都截了一年了,繼續”,覺得一陣悲涼。不久前,她用百度搜索自己的名字,最先跳出來的,就是《南周記者陳中小路,涉嫌虛假報道被立案調查》的推廣鏈接。

  她說打算到法庭上跟王自強“吵一架”,但是王自強告訴記者,他答應世奢會的都已經做到,自己跟世奢會沒有關系了,可能不會再次出庭。

(責編:龐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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