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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4 08:32:52|來源:新華網|字號:
為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嚴把干部選任關口,省委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對新提拔領導干部實行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申報備案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對新提拔領導干部實行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申報備案。
通知規定申報對象范圍為:確定為省管正、副廳級領導干部和縣(市、區)黨政正職,以及省直機關正處級領導干部的考察對象。申報內容為,申報本人的重大事項,具體包括:本人婚姻、持有因私出國(境)証件和出國情況﹔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情況和從業情況。申報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屬的財產,具體包括:房產、車輛、銀行貸款、有價証?(含股票、期貨、基金、債券、投資型保險以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等)。
通知要求,干部考察期間,由干部考察組通知考察對象填寫《新提拔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申報備案表》。考察對象接到干部考察組通知的2日之內,必須如實申報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情況。對不願申報或不按時申報的,不再作為提拔對象。
通知要求,對申報工作必須嚴格管理、嚴格要求。對瞞報、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出一律按違反組織紀律嚴肅處理。對申報備案情況實行動態管理,隨機抽查核實。新提拔的領導干部任期屆滿、再次提拔或到一定期限,組織將根據情況要求對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重新申報。
領導干部 提拔 家庭財產 申報 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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