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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4 04:18:00|來源:京華時報|字號:
京華時報訊(記者周鑫)北京某國企財務部副經理姜偉因挪用公款無法歸還,於2000年攜百萬公款潛逃,一躲就是13年。其間,他偽造身份証、戶口本,在已有妻兒的情況下再次娶妻生子(本報曾報道)。記者昨天獲悉,大興法院對這起本市跨時最長反貪追逃案作出一審判決。姜偉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4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據了解,早在2000年,身為某國企財務部副經理的姜偉挪用公款借給朋友,到期無法歸還,便攜帶其管理的100多萬元公款潛逃。
潛逃期間,姜偉偽造身份証、戶口本,與除父親以外的所有親友斷絕聯系。在成都,他利用虛假身份欺騙他人,在已有妻兒的情況下,再次娶妻生子。去年3月,大興區人民檢察院追逃小組從姜偉父親收到的一筆異常匯款和3條通訊往來切入調查,隨后在成都市溫江區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的配合下,於同年6月28日下午5點左右,將姜偉抓獲。至此,這起北京市跨時最長的追逃案件最終告破。
去年10月12日,大興區人民檢察院以姜偉涉嫌挪用公款、貪污、偽造國家機關証件、重婚四宗罪向法院提起公訴。今年5月22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姜偉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偽造國家機關証件罪、重婚罪的罪名成立,數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16年4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其余違法所得130余萬元,責令退賠被害單位。
據承辦此案的檢察官介紹,姜偉落網時,辦案人員發現他在隨身攜帶的包裡裝著所有的証件,主要包括自己所有的銀行卡、假戶口本和假身份証,還隨身攜帶著撿到的身份証,以便在外出住宿等需要身份証時使用。在成都逃匿期間,姜偉從不坐火車出行,也很少離開成都周邊,使其假身份很難暴露。另外,在姜偉平時開的車的后備廂裡,辦案人員還發現了一個裝著換洗衣物的行李箱。姜偉反偵查意識極強,在潛逃期間,與其父親取得聯系時,並沒有通過直接打電話的方式,而是將自己的身份信息隱藏在一條廣告短信中,發給父親,等待回電。姜偉的精心策劃和高度警惕,加之其家人的不配合給追逃工作帶來了很大難度。
姜偉 獲刑 高管 國企 責令退賠 被抓 認定被告人 法院 辦案人員 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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