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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4 05:02:00|來源:光明日報|字號:
在國務院日前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副司長杜柯偉透露,2014年將在2013年異地高考實施情況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異地高考的覆蓋范圍。“2014年將解決北京、天津、上海、福建、廣東、海南、陝西等18個省區市隨遷子女異地高考問題。”杜柯偉強調。
異地高考新政的推行,不是單一的參加高考問題,而是一項系統的教育利益平衡工程。不降低門檻,異地高考者的權益無法保障﹔條件放得太寬,又如何保証不出現“高考移民”現象。異地高考,誰最需要?它是否能夠承載教育公平?突破點又在哪裡?高考前夕,記者專訪了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體制改革研究室主任王烽。
問題一:異地高考,誰最需要?
現象:冷熱不一。
異地高考有些在某些地方遭受“冷遇”。2013年,在遼寧就讀且符合異地高考報名條件的有5000人左右,最終報名的考生隻有552人。在安徽,推算有500多名考生可以就地參加高考,實際隻有300多人報名。而江蘇、武漢也有不少符合條件的考生均選擇了返回戶籍地參加高考。江蘇隻有347人報名,武漢僅109人報名。
專家解讀:
王烽:符合條件的非戶籍考生是否在就讀地參加高考,與報名錄取程序的便利程度有關,但更主要的則是與就讀地和戶籍所在地錄取機會的差異有關。一般來講,如果就讀地錄取率明顯高於戶籍所在地,考生就傾向於在就讀地參加高考錄取。目前異地高考門檻比較低的,一般是人口輸入壓力小,高考錄取率又相對較低的省份。以上列舉的四個省,2013年一本錄取率都排在中游以后。這樣的地方,異地高考的壓力不會很大,矛盾比較突出的還是北上廣這樣的一線大城市。
問題二:異地高考是否有門檻限制?
現象:北上廣津門檻極高。
事實上,流動人口輸入地異地高考門檻普遍偏高。從流動人口數量來看,北上廣津的流動人口總和佔全國流動人口近四分之一。北京、上海、廣東等核心區域是目前異地高考問題最集中的地區。這些地區有兩大共同點,外來人口眾多和錄取率高,主要矛盾是戶籍人口與外來人口對利益的爭取以及開放后帶來的教育資源緊張和城市壓力。有家長直言不諱:“異地高考的這些條件,表面上是‘條件’,實質上是‘門檻’,隱藏著‘拼爹’邏輯。”
專家解讀:
王烽:戶籍制度改革與城市發展和人口流動不協調、城市自然資源和教育資源承載力不足、高考錄取機會省際不平衡,以及當地居民的利益保護心理,是造成“異地高考”問題的原因。流動人口的權利意識覺醒是社會進步的重要表現,也必然與現有秩序產生沖突。解決這個問題已經不能拖延和回避,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異地高考”矛盾越突出的地方,解決問題的難度就越大。這些地方多數面臨人口控制的極大壓力,擔心“高考移民”引起人口無序流動是可以理解的,所以不能指望一夜之間全部放開,隻能設一定的門檻、一步一步來。隻要有門檻,就隻能就高不就低,先允許在當地就學時間長、條件更接近於戶籍人口的孩子就地參加高考,而不是相反。綜上所述,我並不贊成簡單地用“拼爹”來概括。
問題三:異地高考能否承載教育公平?
現象:呼聲迥異。
各地異地高考方案的出台,立刻引發了各界人士強烈關注。支持者、反對者,態度非常鮮明,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異地高考政策的實施難度。
專家解讀:
王烽:異地高考是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子女教育問題得到相當程度的解決以后,透過城鎮化和人口流動反映出來的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公平問題。與義務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強調“均等化”不同,高等教育入學機會更多的是一種通過擇優錄取體現的“選擇的公平”。這種選擇的公平主要體現在考生和學校之間,政府宏觀調控應起到促進公平的正向作用。但是目前恰恰是按省分配招生名額、劃定分數線等計劃經濟做法干擾了學校與學生的雙向選擇,這種計劃招生模式與戶籍制度等結合起來,使錄取機會的省際差異表現為流動人口權益問題。異地高考本身也是“深水區”的改革,涉及利益調整。保証當地戶籍人口就利益一點也不受損是不現實的。照顧非戶籍考生的合理訴求,城市才能有一個更加公平、更加和諧的環境﹔而在北上廣津這些地方,目前是不可能不設門檻的。戶籍、非戶籍人口應當相互理解和包容,政府則應當搭建對話的平台、創建理解的氛圍,拿出積極解決問題的態度。異地高考既不可能一夜之間完全放開,又不可能按兵不動。
問題四:突破點究竟在哪裡?
現象:“異地高考”成為“異地高職”。
對於教育部布置的異地高考“作業”,各地方案不一。有的地方僅向教育部交了一張“異地高職”的答卷,壁壘依舊。當然,異地高考背后涉及戶籍、社保等諸多基礎性問題,影響范圍之大、爭議之多、情況之復雜,遠超一般教育議題。但在教育公平的呼聲面前,如何打破利益藩籬,往前推進,仍需要切實行動。
專家解讀:
王烽:過去在城市發展規劃中,人口流動及其公共服務問題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現在則需要“補課”。除了擔心對戶籍人口高考錄取機會的沖擊外,北上廣等大城市強調更多的是城市人口壓力和資源承載能力,擔心“開口子”會引起城市人口規模“失控”,於是提出了很高的門檻,甚至隻打開了一個“窗口”。實際上,人口流動早已沖破了戶籍限制,異地高考更核心的是要解決城市內部戶籍人口和非戶籍人口之間的平等權利問題。戶籍人口和非戶籍人口之間的爭論,警示的是城市社會割裂的傾向,要求政府把這一問題上升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長治久安的高度解決。家長工作、居住、納稅等條件成為“門檻”的組成部分,是漸進改革思路的體現,但“門檻”的高低應基於對非戶籍人口的調查摸底基礎上,對公眾才有說服力。當前,國家可以在全國招生計劃增量中安排一定比例,根據各地的實施方案,對解決問題的努力予以支持,同時加大對國務院轉發五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力度。北上廣津等大城市,如果在對非戶籍人口子女在學情況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將現有異地考生存量與政策實施后可能帶來的增量分開對待、設定門檻,讓目前符合條件的考生在本地考試錄取的同時避免聚集效應,則有可能更為有效地緩解矛盾。如果需要,還應該建立與流出地省份溝通合作的平台,確保所有考生都有參加高考的權利。(記者晉浩天 靳曉燕)
原標題:異地高考:如何尋找教育公平最大公約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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