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8 10:44:41|來源:雲南網|字號:
隻有初中文化的無業游民陳某,謊稱自己認識領導、是某領導的情人,能量很大,並以此行騙。在短短3個月內,他屢屢得手,共詐騙3被害人13萬余元。昨日,大理市法院開庭審理本案,陳某實施詐騙的事實被全盤揭出。
從朋友做起 3個月騙倒3人
昨日上午,大理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陳某詐騙一案,層層揭開騙子陳某的面紗。
公訴人指控,2013年8月中旬至11月,陳某虛構幫助郭某租鋪面、承包道路工程的事實,借口交房租和定金、向領導送禮等需要,多次騙取郭某現金共計27010元及價值1160元的雲煙2條。
2013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陳某打著幫陳某斌租鋪面的旗號,同樣以交房租、押金為由,多次騙取陳某斌共計64800元﹔到2013年8月至11月間,陳某又虛構可以幫王某辦理運政路線手續、為其侄子安排公務員工作的事實,騙取王某現金共計37600元。
陳某隻拿錢,不做事,公訴人指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陳某本人在庭審過程中,也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庭審過程中,陳某騙取受害人的手段,被揭露出來。他騙取受害人,首先從朋友做起,逐步取得被害人信任以后,就開始夸大自己的能力。在本案中,受害人郭某是理發店老板,陳某斌是飯店老板。陳某在行騙之前先下餌,他時常以顧客的身份光臨郭某和陳某的小店,熟識以后,就有意無意的暗示自己的身份是公務員,具有復雜的社會背景,可以幫助郭某和陳某解決生意上的很多困難。
果真在一段時間以后,郭某和陳某鋪面到期要裝修,陳某自然而然就著手行騙。
謊稱約到領導吃飯 又設法開脫
在對被害人王某行騙的過程中,陳某為博取王某對自己的信任,謊稱自己是某領導的小舅子,有能力為其侄子安排“公務員”工作,致使王某受騙。
在騙取被害人陳某斌時,陳某不惜謊稱自己是某領導的情人,還帶領受害人陳某斌到大理市下關鎮某街區,實地察看了某處鋪面,並當著受害人的面,經常撥打一個“短號電話”,謊稱是自己單位的領導短號。不僅如此,陳某還曾安排受害人與某“領導”吃飯,等到了飯點以后,才以“領導”有事無法參加為自己開脫。
本案將擇期宣判。(都市時報記者 劉玲 通訊員 徐善珊)
領導;陳某;情人;男子;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