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1 15:42:32|來源:中國新聞網|字號:
中新網8月11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消息,台灣一名近視又沒戴的眼鏡的劉姓男子,在沒有汽車駕照的情況下駕車,開車時撞倒一名騎自行車的男子,輾過男子后肇事逃逸,法官判其2年徒刑。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的刑事判決書,劉姓男子明知自己沒有自用小客車的駕照,也知道自己雙眼有近視,在沒有經過矯正的情形下,難以充分掌握車前狀況。
劉姓男子在開車行經彰化芳苑鄉時,看見車輛右方一名騎自行車的吳姓男子突然倒下,劉姓男子因近視見狀煞車不及,車輛輾過吳姓男子的身體,劉姓男子肇事后不僅沒將吳姓男子送醫,還開車逃逸,吳姓男子送醫后仍因傷重不治。
法官認為,劉姓男子未考取駕照,仍貿然開車上路,同時因未注意車前狀況,以致肇事使人傷重死亡,造成被害人家屬無法彌補的傷痛,肇事后又畏罪逃逸,希冀僥幸逃避責任,不過念在被告犯后坦承犯行,並已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因此判處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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