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2 10:41:57|來源:京華時報|字號:
報刊零售公司稱未接“移改”通知
表示正統計“強拆”報刊亭所受損失准備依法追責
京華時報訊(記者顧夢琳) 針對近日媒體報道的朝陽區72座報刊亭被“強拆”一事,昨天,報刊亭主管單位報刊零售公司回應稱,截至目前,報刊零售公司沒有接到任何文件通知表示報刊亭會被拆除或“移改”,公司目前正在安撫經營人情緒,並統計受損情況,著手准備依法追責。
據媒體報道,本月初前后,朝陽區共有72座報刊亭被強制拆除。北京市政府服務熱線工作人員介紹,目前關於報刊亭拆遷的投訴,主要集中在北京市朝陽區,北京市建國門長安街兩側、東二環外東三環裡、朝陽區與東城區交界處的報刊亭已被拆,牽頭方是朝陽區政府,拆除時間是在7月31日晚。
昨天,記者聯系北京市報刊亭管理單位報刊零售公司,報刊零售公司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自7月31日至8月1日,在朝陽區部分街道的確有約72個報刊亭被強拆,這些報刊亭都是地處繁華路段,建於1990年至2000年,是為了方便老百姓購書買報而設立,在當年也是惠民工程,經營人也都是老賣報人,報刊亭收益也都不錯。在報刊亭被強拆后,不少經營人依然在原址賣報,繼續為附近小區居民提供服務。
該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從開始強拆到現在,報刊零售公司都沒有接收到任何文件通知上述報刊亭會被拆除或“移改”,強拆報刊亭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也給報刊經營人帶來損失。目前公司正在全力安撫經營人的情緒,統計經營人的受損情況,並在積極與律師溝通,對依法追責進行研究。
■官方回應
明確不是“拆”而是“移改”
朝陽區政府就此事作出回應,根據首都城市環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2014年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治理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和北京市報刊亭設置規范,近日,朝陽區對東三環長安街沿線等區域的報刊亭集中開展整治工作,依法移改不符合設置規范的報刊亭,其中改、移71處,規范1處,並非拆除。
按照首環辦《2014年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區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設施治理任務。為此,前期朝陽區相關部門做了大量工作,均與報刊亭經營者進行了積極溝通,大部分報刊亭經營者原則上同意按照報刊亭設置規范將設施進行改、移工作,屬地辦事處根據報刊亭經營者意願同社區居委會協商初步確定安置點,以滿足報刊亭的購買需求。
與此同時,為了妥善處置此次報刊亭整治工作,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朝陽區相關部門也與朝陽區郵電局、北京市報刊亭零售公司及朝陽分公司的負責人進行積極溝通,明確此次報刊亭整治工作原則不是拆,是按照報刊亭設置規范進行移、改,整治的最終目的是讓報刊亭設施符合設置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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