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2 10:42:09|來源:新華網|字號:
“酒烈士”:“人文關懷”還是“助長酒瘋”?
——透視官員“陪酒猝死”背后的潛規則
新華網北京8月11日電(記者李建國、凌軍輝)“摔死”、“嘔吐窒息”、“引發心臟病死”……這是公職人員近年來因過量陪喝酒,所導致的各種猝死悲劇。最新曝光的案例發生在安徽祁門縣,當地公安民警朱璘陪領導“交流學習”期間醉酒摔死。這些葬身酒壇的公職人員,一些還獲得類似“烈士”“因公犧牲”或立功等待遇。
在中央多項“禁酒令”之下,這種“人文關懷”的善后,到底是遏制亂喝酒,還是在助推“喝酒風”?
“善后”凸顯“關懷”,“酒烈士”比“真烈士”值錢?
安徽民警朱璘陪領導“交流學習”期間醉酒摔死事件持續發酵。8月10日,黃山市認定,這是一起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造成不良后果的違規違紀事件,有關善后事宜現責成當地嚴肅處理。
在“八項規定”和地方多重禁令下,公務員“陪酒醉死”不時發生,這樣的新聞顯得刺目。地稅職員、民警、鎮干部……盤點“陪酒猝死”案例,大多發生在接待領導的酒桌上,喝酒的主力軍,往往就是這些“陪酒”的普通干部。
2014年7月14日晚,湖北恩施州來鳳縣地稅局一名年輕干部,因陪調研的州局領導喝酒過量而猝然身亡,事后通報稱事發單位食堂﹔同年4月,廣西來賓一副鎮長上任首日在食堂喝“接風酒”死亡﹔2013年,黑龍江省副省級干部付曉光因私公款消費,大量飲酒並造成陪酒人員“一死一傷”……
耐人尋味的是,一些地方在處理干部醉酒死亡事件中,涉事單位往往會凸顯“人文關懷”,給予死者家屬相當的撫恤金,補助動輒幾十萬甚至百萬元,稱系“因公”犧牲、追認“烈士”、立功等,引發公眾愕然。難怪網友說這“酒烈士”比“真烈士”值錢多了。
“酒后補償”並非個例。廣東粵西地區一位政法干部說,基層工作酒風濃厚,干部醉酒上醫院打吊針司空見慣,其中有些人要在醫院待個兩三天才能“活”過來。這期間,醫療等費用均由單位“承包”。
一位縣政府接待辦的干部說,在基層,喝酒也是一項“重要工作”。真碰上意外喝傷、喝死了,地方都會千方百計給提高補償,這也算是一種“人文關懷”。
一上酒桌身不由己,“酒規則”根深蒂固
酒桌辦事、“圈子”提拔、“心癮”難戒……“酒烈士”現象背后,是“酒規則”的根深蒂固。
安徽一位鄉鎮基層干部說,盡管每次醉酒讓人很痛苦,但單位領導和同事反而會高看你。“酒品如人品”“酒量是能力”……更可怕的是,一些領導以酒桌表現衡量、考察干部,更是助長酒風。
本來醉酒猝死是件不光彩的事,可如今,干部“醉酒而亡”往往搖身一變成了“因公”,甚至成了“立功者”。一些基層干部說:“這實際上是讓人放心大膽地喝,組織上都會替你考慮。”
“很多時候‘醉翁之意不在酒’。”記者採訪發現,請客吃飯在一些干部看來又叫“做局”,成為利益交換的平台。推杯換盞間可以拉近關系,繼而提出正規場合下“不好說、不能說、不便說”的訴求。
“酒規則”威力有多大?“一上酒桌,往往身不由己。”西部一位鄉鎮干部說,很多場合,勸酒的、被勸的其實都不願多喝,但又怕被誤認為“不夠尊重”對方。而所謂“尊重”,長期以來形成的標准,竟然是客人、主人一方或兩方醉倒。
“接待力就是生產力”——一些基層干部表示,跑項目、要資金大多靠吃飯喝酒,飯局甚至成為衡量干部地位和能力的重要標志。天天有飯局,說明這個干部能量大、關系廣,如果沒有飯局,往往被貼上“不合群”的標簽。
“至少一斤的酒量、干得好可以轉為公務員、女性、身高一米六二以上……”這是粵西某縣在一場跨省招聘時提出的要求。“‘酒規則’橫行,說白了是官場‘潛規則’當道。”西安交通大學廉政研究所副所長李景平認為。
打破“酒桌辦事”,嚴格追責堵住漏洞
如果不是意外發生,干部吃喝中的豪飲問題,依然會披著“工作餐”的外衣,藏匿於單位食堂、“八小時之外”。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等專家表示,要靠拔“喝出病”的“蘿卜”,才能帶出吃喝的“泥”。
面對一些地方愈演愈烈的陪酒成風現象,監督、懲戒力度仍顯不足,缺乏具體處罰細則。要打破“酒桌辦事”的局面,要嚴格追責。
10日,安徽祁門縣民警朱璘醉酒摔死事件中,當地對此事負有直接責任的閃裡派出所所長鄭小武等人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對事件負有責任的領導還將被嚴肅追責。湖北來鳳縣一名年輕干部公務接待飲酒后猝死事件,相關的9名干部11日已被問責,其中多人被免職。
2013年,浙江一位母親甚至發出了微博求救信,稱她27歲的兒子“總是什麼局的局長一起喝讓他喝醉”。她為此整天擔心,夜不能寐。
專家認為,面對一些地方“兩桌”不良風氣的反彈,應建立事故責任倒查賠償機制。要禁絕把亂吃喝“處理進”公務開支。繼續推進更加規范的預決算公開制度。堵住財務報銷漏洞,例如將公務招待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開支情況等定期公開,接受監督。頂風酗酒,就追責。整治“酒風”,對廣大基層干部來說,是解脫也是保護。
陪酒;烈士;酒后猝死;飯局;因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