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8 08:13:57|來源:新華社|字號:
據此前報道,8月17日15時,甘肅省武威市公安局就“武威黃某某等強迫賣血案”召開新聞發布會。涉案的武威武南蘭生單採血漿有限責任公司副站長黃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除1人因不夠刑事責任年齡外,其余6人已被武威市涼州區檢察院批捕,並於8月16日提起公訴。
記者從發布會獲悉,2014年5月19日,武威市公安局涼州分局在偵辦一起學生被搶劫的案件過程中,發現涉案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等人強迫他人賣血的線索。涼州分局經調查核實,於6月6日立案偵查,並先后抓獲黃某某、李某盛、張某忠、張某偉、齊某某、李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
2013年11月到2014年5月間,武威武南蘭生單採血漿有限責任公司副站長黃某某為完成採集血漿任務,以公司對介紹初次獻漿者50元獎金為誘惑,授意張某某尋找獻血漿者。
據負責案件偵查的武威市公安局涼州分局某大隊長董德祥介紹,該血站2014年每個職工有30個新的獻血指標,完成指標者每人每月發放300元個人獎金,完不成者則扣300元。2013年則是20個指標。
張某某等6人採取暴力毆打、言語威脅、誘騙等方式將受害人陳某、張某等10人(其中7人為未成年人)帶至武威武南蘭生單採血漿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發放其收集的成年人身份証,通過甘肅武威武南蘭生單採血漿有限責任公司審核后,將血漿賣給該公司血站。前后共48次,得款10700元,均被張某某等人揮霍。
對於“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之間身形、樣貌存在明顯差異,為何長期以來血站都沒察覺”的疑問,董德祥表示,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收集的成年人身份証與受害未成年人年齡差距不大且有相似之處。另外董德祥還透露,犯罪嫌疑人黃某某就在其中負責審核工作,這是血站得以蒙混過關的重大原因。
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中除1人因不夠刑事責任年齡外,其余6人已被武威市涼州區檢察院批捕,並以強迫賣血罪、非法組織賣血罪、尋舋滋事罪於8月16日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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