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8 16:41:16|來源:新華網|字號:
新華網南寧8月18日電(記者汪軍 吳小康) 一邊是“學校規定畢業需提交實習成果”,一邊是網上明碼標價公開買賣“實習証明”,面對暑期實習,不少應屆畢業生“見招拆招”,商家代開“暑期實習証明”業務火熱。法律人士提醒,代開實習証明屬造假行為,此種行為可能構成犯罪,購買假証明的學生也可能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記者在一家網站輸入“實習証明”,立馬搜出70余件“寶貝”,每件“寶貝”的價格在10—100元不等。隨機打開一家代開“暑期實習証明”的網店,記者發現有的買家一次就拍下9件“寶貝”,“服務評價”中不乏“效率很高非常專業”“服務很不錯實習通過”這樣的評論。
一位表明可以代開文化公司“實習証明”的賣家告訴記者,帶電話回訪業務的實習証明每份200元,不帶回訪業務的150元。這位賣家還表示,公司是真實的公司,公司印章明顯,如果想在實習証明上寫幾句評語的話,也可以辦到。
律師姚奧指出,如果“實習証明”偽造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公司、人民團體的相關公章,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工商等相關部門應加大監管、處罰力度。
“一些商家給學生開具實習証明,其最主要的違法就在於偽造公章”。姚奧說,無論是偽造事業單位,還是人民團體抑或其他,都有可能構成刑法上的偽造公司、人民團體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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