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1 09:17:00|來源:中國廣播網|字號:
央廣網北京8月21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歷經近兩年的時間,北京大學、北京夢桃源餐飲公司訴鄒恆甫名譽權侵權案昨天(20日)在北京市海澱區法院一審“落錘”,法院判決鄒恆甫停止侵權,並刪除相關微博內容﹔並在十日內在其實名認証微博首頁公開發表道歉聲明,向原告北京大學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持續時間為連續7天。聲明內容需經法院核准,如果鄒恆甫不履行該義務,法院將在公開發行的媒體上公布判決的主要內容。
鄒恆甫何許人也?和北京大學以及校內的夢桃源餐廳有什麼樣的糾葛呢?事情還要追溯到2012年的8月21日,曾任北大教授的經濟學家鄒恆甫實名在微博上發了這樣一段內容:“北大院長在夢桃源北大醫療室吃飯時隻要看到漂亮服務員就必然下手把她們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夢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鄒恆甫,北大淫棍太多。”短短三四天,該微博內容已被轉發近7萬條。
隨后,北京大學和北京夢桃源餐飲有限公司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鄒恆甫告到海澱法院。今年年初,1月20日,北京海澱法院公開庭審理原告北京大學及北京夢桃源餐飲有限公司訴被告鄒恆甫名譽權糾紛案,經過法庭調查和辯論,鑒於各方當事人不同意調解,法院並沒有當庭宣判結果。直到昨天,海澱法院一審宣判,鄒恆甫被判道歉。
審判長:利用微博平台,發表針對北京大學及北京大學院長、系主任及教授群體的誹謗侮辱言論,使公眾對北京大學產生一定誤解,造成北京大學就此事上的社會評價明顯降低,該言論不構成公民合法行使批評監督權利的免責事由,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名譽權,故鄒恆甫應就此承擔停止侵權、刪除侵權言論、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侵權責任。
對於北大和夢桃源公司的起訴,鄒恆甫表示,他批評言論的直接對象是北京大學的少數教授,是自然人的問題,不是法人的問題,與北京大學和夢桃源公司之間沒有直接關系。二原告都不是訴訟的適格主體,也就是說二者無權起訴他。
對此,法院認為:社會對某大學教師群體師德品行的正當評價亦構成該大學良好名譽的重要組成部分,二者名譽利益直接相關。因此,對北京大學院長、系主任及教授群體名譽利益的侵害,同樣構成對北京大學名譽利益的侵害。北京大學是事業單位法人,具有提起民事訴訟的主體資格。
此案的另一個焦點問題是,鄒恆甫的系列微博言論究竟是“批評監督”,還是“名譽權侵權”?此前,北大新聞發言人蔣朗朗對媒體講的一段話,代表了北大的看法。
蔣朗朗:這說明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好像你對一個單位有意見,我在網上就隨便發一個東西,我們正大光明地跟他講,如果是為了懲惡揚善,我們歡迎,我們的目的和你的目的是一樣的,本著嚴肅認真的態度,我們希望你提供具體的証據,但是如果你提供不出,或者失實的,你應該承擔為此應負的責任。
正如北大發言人所說:“請提供証據”,沒錯,是否有証據也就決定了鄒恆甫的微博言論究竟是“批評監督”,還是“名譽權侵權”?這是該起案件的核心問題。
法院認為,盡管鄒恆甫向法院提交了《北大教授指控高中生情人敲詐30萬續:已被解除教職》等文章予以佐証。但這些所謂的“証據”並不能直接証明鄒恆甫微博的內容,因此不予採信。
法院還認為,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及對不當言論造成的侵害積極減損是一個“誠信謹慎之人”對發表微博言論的一般注意義務,鄒恆甫未盡這一注意義務,存在主觀過錯,並且利用曾經系北京大學教授的身份,使其言論容易產生“內部人爆料”的效應,更加容易誤導公眾。
昨天,宣判結束以后,鄒恆甫在其微博上表示,會堅持自己的上訴權利。他的代理律師也談了自己對審判結果的看法。
代理律師:我打個比方,比如在網上的民意測量,有一萬多人相信鄒教授講的是真實的,這一萬多人的相信到底是鄒老師言論的結果,還是這些網民他們自己的社會經驗決定的評價。我覺得判決書把這一萬多人相信鄒老師講的這是真的,說成是鄒老師自己微博言論的一種結果損害了北大的聲譽,我覺得這個因果關系可能還是點問題。
而昨天(20日)晚些時候,北大相關負責人表示,認為此案的審理過程公開透明、事實清楚。還北大了一個清白。該負責人還稱,此案同時警示公眾,特別是公眾人物要遵守起碼的道德規范和法律規定,對自己的言行負起責任。
(原標題:鄒恆甫敗訴被判向北大公開道歉 稱將堅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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