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6 19:28:00|來源:新京報|字號:
2014年3月29日,四川一勞模實名舉報樂至縣扶貧項目“藏貓膩”,套取國家扶貧資金。隨后,該縣成立調查組,兩名涉事官員被停職。新京報記者今日(12月26日)獲悉,當地法院已對兩名涉事官員做出一審判決。
2014年3月29日,四川省勞模裴忠富在論壇和騰訊微博等網站實名舉報資陽市樂至縣扶貧招標項目存在問題。
舉報帖稱,樂至縣財政局副局長、扶貧辦主任鄧祖峰與中標企業代理人吳忠平有親戚關系,與縣政府採購中心主任顏學剛關系密切。此外,按照招標公告的品種、梨苗標准,中標企業提供的梨苗品種等也不符合要求。
4月1日,樂至縣政府採購中心主任顏學剛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當時的招標程序設計確實存在瑕疵。
4月2日,樂至縣政府通過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經中共樂至縣委決定,就網帖舉報對涉事干部縣財政局副局長、扶貧辦主任鄧祖峰,縣政府採購中心主任顏學剛停止履行職務,配合相關部門接受調查。
4月23日,有媒體報道稱,樂至縣扶貧辦天價採購劣質果苗套取國家扶貧資金,所涉事干部鄧祖峰、顏學剛存在嚴重失職瀆職行為被免職后,查實兩人存在涉嫌犯罪行為,鄧祖峰、顏學剛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據知情人透露,近日樂至縣法院一審以受賄罪等判處縣政府採購中心原主任顏學剛有期徒十一年,樂至縣財政局原副局長、扶貧辦主任鄧祖峰十年零6個月,分別沒收財產5萬元。
今日下午,樂至縣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向世明告訴新京報記者,該院已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已提起上訴。至於知情者提供的審判結果是否屬實,向世明稱無法回答。(見習記者 魯千國)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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