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7 04:15:00|來源:北京晨報 |字號:
至少4款軟件在結算時默認消費者購買 律師稱此舉違法
正值春運火車票發售高峰,北京晨報記者發現各種“搶票神器”中,至少4款手機APP提供的“交通意外險”或“火車意外保險”在結算時都被軟件默認為“購買1份”。如不細心觀察,難以發現可拒絕購買的選項,其中還有的提示稱,購買保險會優先處理訂單,不購買則出票艱難。律師表示,這種近乎隱形的捆綁搭售,盡管最終可拒絕購買,但容易讓人在不知不覺中“被保險”,是侵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利的違法行為。
陷阱
一不留心“被保險”
為了提高購票成功率,多款“搶票神器”受到市民的青睞。北京晨報記者下載了10款手機軟件,發現其中4款包含保險購買項。
以阿裡旅行為例,在選擇車次、添加乘車人信息后,下單頁面中的結算金額突然增加了20元,仔細觀察才發現,乘車人姓名和証件號碼下方有一行字“交通意外險?20×1份”,點擊后彈出“保險類型”選項按鈕,輕觸可選不購買。而在鐵友火車票默認的“交通意外險20元最高保60萬×1份”服務類型中,選擇提示寫道:購買可享“優先處理訂單”,如不購買則會“出票時間較長,請耐心等待”。還有一款軟件,稱購買“交通意外險”可贈送接站機會。
解釋
交由技術部門改進
北京晨報記者致電上述軟件的客服熱線時,對方均表示保險並非強制購買,所謂“優先處理”,不代表未購買保險的購票者會被忽略,“比如我們正常是兩小時內告知出票是否成功,如果買了保險,就在這個基礎上更快一些,但沒買保險的乘客也不會被故意拖延。”阿裡旅行的客服人員坦言,“目前的界面設置確實容易造成不好的用戶體驗,有被搭捆綁銷售的感覺”,因此已交由技術部門進行改進。
幾款APP軟件的保險提供方都是同一家保險公司,客服人員証實該保險上線不久,正和多家旅游電商及相關APP進行合作,目的是讓消費者多一個為出行安全增加保障的選擇。對此市民張女士認為,“其實很多人不會在乎這20元錢,但前提是要自願去買,而不是被莫名其妙地買了。”
律師:實質是捆綁銷售
北京國楓凱文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何帥領律師表示,搶票軟件此舉實際上是以近乎隱形的方式捆綁銷售,是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雖說最終不強制購買,但默認設置購買,一不留心就會‘被保險’,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違背了其自主選擇的意願。”他介紹稱,根據《保險法》,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反不正當競爭法》也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同樣有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的條款。
另外本報曾報道,從2013年1月1日起,已實施61年的鐵路強制保險被正式取消,所有乘坐火車的旅客不再被強制購買票價2%的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同時鐵路運輸部門對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也不再限定為最高15萬元。當時的鐵道部還表示,廢除強制保險后,對於旅客在鐵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屬於鐵路運輸企業責任的,鐵路運輸企業還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賠償。何帥領說,在該條例現已廢止的情況下,旅客對是否購買商業人身意外保險有自主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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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鐵瑾
(來源:北京晨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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