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7 12:39:00|來源:廣州日報|字號:
狠心的“后媽”新聞追蹤
清遠女子虐打三歲女童致死案二審宣判
清遠女子曾某懷孕期間將非親生的3歲女兒虐打致死(詳細案情見《廣州日報》去年1月9日A9版、今年8月9日A20版、12月2日A8版報道)。這起備受關注的案件昨日在清遠市看守所終審宣判,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改判曾某有期徒刑十二年。
此前,一審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對曾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三個月。一審宣判后,曾某認為量刑過重提起上訴。
清遠中院審理認為,雖然曾某在小佳昏迷后送院搶救,但是從其毆打方式和部位,以及被害人頭部左枕骨粉碎性骨折,顱骨骨縫骨裂狀且部分腦組織呈溶解狀改變的傷害后果,可見上訴人毆打時的力度,顯示其主觀上對危害后果的放任,應屬間接故意,因此一審認定構成故意傷害罪正確。
對於曾某上訴提出其有積極賠償的情節,經查屬實,考慮到該案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且案發后上訴人積極將被害人送醫救治,遂改判曾某有期徒刑十二年。(記者曹菁 通訊員鐘瑩瑩)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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