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7 15:42:00|來源:錢江晚報|字號:
張老師是蕭山一所中學的物理老師,工作穩定家庭也挺美滿,大家都沒想到,有一天張老師會被送上法庭成為被告。
原因是,張老師喜歡槍。
也許自己專業是學物理,而槍,正是物理力學在現實中的神奇而完美的實踐,張老師是個地道的槍械愛好者。除了平時喜歡了解這方面知識,去年10月和11月,他從網上買了兩支仿真槍。
因為怕帶回家嚇著老婆,槍就一直藏在張老師學校辦公室的抽屜裡。前段時間,警方根據線索找到了張老師,找到了槍。
張老師不以為然,不就是兩支仿真槍麼,又不是真槍,能算什麼大錯誤。
其實,根據我國《槍支管理法》的規定,槍支是指以火藥或者壓縮氣體等為動力,利用管狀器具發射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各種槍支。因此,隻要仿真槍具有以上槍支的特點,具有殺傷力,同樣屬於槍支的范圍,非法持有具有殺傷力的所謂“仿真槍”、“槍模”同樣可能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
經鑒定,張老師購買的兩把仿真槍均認定為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發射彈丸的槍支,具有致傷力。
目前,蕭山檢察院將張老師訴至法院。
涉嫌這個罪名的案件錢報記者報道過好幾起,有兩起比較典型,一是當年下城區的一個案子,一群真人CS(野戰游戲)的玩家,其中一個槍迷自己從網上採購了大量配件,組裝成槍賣給玩家,也被定為此罪。
還有一個是今年的事情,兩伙人約戰,其中一人掏出槍來,結果被別人奪下。奪槍者越想越害怕,找了律師咨詢,后來直接把槍交給律師要求幫忙轉交警方,結果,警方還是對整個事件展開調查,因為警方要弄清楚兩伙商人到底誰持槍,有可能涉嫌“非法持有槍支”。
這個罪名一旦成立,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錢江晚報通訊員 蕭檢 記者 肖菁)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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