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8 07:50:00|來源:新華網|字號:
新華網上海12月27日專電(記者黃安琪)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近日就上海市民劉某訴工商銀行發送商業短信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工商銀行應該停止發送商業短信,進行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公証費1000元。
2011年6月,劉某為方便扣繳交通違章罰款,辦理了一張工商銀行的牡丹暢通卡。之后,劉某的手機上開始不斷收到工商銀行通過“95588”平台向其發送的商業性短信。
劉某對這類短信非常反感,為此曾三次向工商銀行的“95588”發送短信,要求其停止發送。工商銀行回復,要求劉先生撥打服務熱線或者前往營業網點進行反映。
“我曾經撥打過幾次‘95588’熱線,熱線表示轉交有關部門處理但沒有停止發送短信。”劉某表示,因為“95588”屬於專用服務短號碼,其難以使用手機上的安全軟件屏蔽該號碼發來的信息,隻能手動刪除,對他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困擾。自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劉某收到的“95588”發送的商業短信數量為30多條。
辦案法官認為,“95588”系專用服務號碼,在利用該號碼提供短信服務時,應當慎重,其范圍不應當包含商業性短消息。如欲向用戶推送商業性信息,也應事先征得用戶的同意,並在用戶簽約時,給予用戶選擇接收或不接收商業性信息的權利,並可在合同文本中明確其擬發送信息的性質、類別、內容等,以防止其發送短消息的行為騷擾用戶,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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