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04日16:06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幻觉”局长张远周被判五年
张于上月8日二审时翻供,称是在“出现幻觉”的情况下招供
笔者从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因在二审的法庭上翻供,称其在案件侦查阶段供述的犯罪事实,是在出现了“幻觉”的情况下招供而闻名的原广东省始兴县水利局局长张远周受贿一案,终审判决维持原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的一审判决。
在上月8日二审开庭审理的法庭上,被告人张远周陈述上诉理由时说:“指控我的这些所谓的数额,是施工单位逢年过节时以送红包的形式送的,我没有给施工队特殊照顾,没有对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
法庭针对张远周“出现了幻觉”一说,当庭播放了两份案件侦查机关讯问张远周笔录的同步录音录像。视频中张远周的精神状态良好,回答问题也比较清晰,并对自己犯罪的事实作了交代。
张远周对此辩称:“录像只是看到表面,不能看到心理。当时做录像有原因,办案人员说我如果翻供,就没有自首。我当时想到如果自首,判得就比较轻。我想争取最轻的处理。而且当时我太太也病了,我想赶快出去。那些数字都是他们提示我的,在这种情况下,我错失了两次把我的问题说清楚的机会。”
对于张远周提出其没有索贿,收受的钱都是逢年过节施工单位以送红包的形式送的,没有给施工队特殊照顾的上诉意见,经查,张远周有权决定内部招标的邀标对象、招标规则及对工程款的结算。张远周虽没有索贿,但其利用职务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收受他人红包,行贿、受贿双方均明知这种年节红包的给予是建立在“权钱交易”的基础之上的,行贿人也正是看中这样的“投资”具有可期待的利益而送钱的,其收受红包的行为构成受贿,故该上诉理由不成立,法院也不予采纳。
据此,终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远周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驳回被告人张远周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谷立辉 汪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