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7月19日电(记者秦亚洲)河南省中牟县“43辆超编公车拍卖出39万元”的消息发布后,质疑之声层出不穷。针对“公车贱卖”“拍卖师和评估师是同一个人”“工商部门已认定拍卖违规”等说法,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7月12日,河南当地某媒体刊登了名为《中牟县公开拍卖超编公车》的报道,主要内容是中牟县公开拍卖43辆超编公车成交额39万多元,实现国有资产增值53.2%。这篇300余字的表扬性报道,却把负责拍卖超编车辆的中牟县国资局和中牟县纪检委推上了风口浪尖,引来了“公车贱卖”“暗箱操作”的质疑。
而为了澄清质疑,中牟县国资局和纪检委会把整个拍卖车辆包括车牌号、规格、型号、登记日期、车辆情况、评估价和成交价等信息的明细公布后,对拍卖公车质疑的焦点从“公车贱卖”开始不断转移,有舆论接连抛出新的“论断”和“调查发现”,引起了更加热烈的议论。
说法一:“左手评估,右手拍卖”,评估师和拍卖师是同一个人,河南省中达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师同时是车辆拍卖师,名叫钟垒。
中牟县国资局局长张宝兰说:“我们从政府招标过的国有资产评估、国有资产拍卖中介代理机构中,随机选出了河南省中达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河南拍卖行有限公司,我们只知道钟垒是河南省中达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但是不知道他同时是河南拍卖行有限公司的拍卖师。河南拍卖行有限公司发现了这一问题后,采取了回避措施。这批拍卖的公车,评估师姓林,拍卖师一男一女,分别姓张、王。”
河南拍卖行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许志勇说:“我们拍卖行的许多拍卖师,同时拥有律师资格证、会计师资格证、评估师资格证等,目的是为客户更全面、更专业的高质量服务。这在行业内相当普遍。”
说法二:拍卖行拒绝公布买家详细信息,拍卖过程近3小时的录像,只公布了8分钟的片段,表明其在刻意隐瞒“秘密”。
许志勇说:“我们没有权力公布买家的详细信息,考虑到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法律风险,我们也不敢公布买家的信息。著名的苏富比拍卖行什么时候公布过买家的详细信息?”
许志勇说:“拍卖过程两个多小时,视频约19G,我们公司网站容量太小,只好在公司网站和中原网公布了8分钟的视频,但同时也有一个重要声明:欢迎到我们公司观看完整的视频资料。但是媒体报道的时候,从未提到这个声明。”
说法三:河南省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有关人士”表示,调查发现拍卖过程有违规之处。拍卖活动没有在工商部门备案登记。
河南省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副处长王在洲说:“我们没有接到关于中牟县公车拍卖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反映和举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正在了解过程中,尚没有定论。目前来看,程序是合法的。”
令人惊讶的是,河南省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一林姓工作人员称,他们部门没有就中牟拍卖超编车辆一事接受过媒体采访。
记者查到了河南省工商局发给河南拍卖行的编号为2012-02-003的拍卖会备案函。许志勇说:“有的媒体始终指责我们违规,那么请指出,我们违反了哪一条规定?”
记者17日、18日连续两天多次联系河南省工商局宣教处,希望了解河南省工商局是否已介入调查,是否已经确认拍卖活动违规,但是得到的答案却是“我们现在很忙,正在承办一项重要会议,等我们电话吧。”至今,对方没有和记者联系。
据了解,中牟县推行公车改革和超编车辆拍卖,在整个郑州市起步较早,力度很大,受到了郑州市纪检委等相关部门的肯定和表扬。但是,这次拍卖超编公车引发的舆论质疑,使中牟县纪检委和国资局许多人“感到心灰意冷,出力不讨好”。
一直关注此事的河南省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马明华说:“这一事件可能导致出人意料、影响深远的寒蝉效应——中牟县和其他地方公车改革的积极性受到挫伤,舆论风险可能影响公车改革的进程。”
中牟县纪检委书记、曾经担任过中牟县委宣传部部长的张永宪说:“这件事对我们的启发是,以后将更加重视宣传工作,避免由于信息不完整、不对称引发的误解。”
众声喧哗之后,人们也开始反思,落实中央治理“三公消费”精神的拍卖超编公车为何引来连环“拍砖”?纵观此次事件的发生、发酵和放大的全过程,中牟县有关领导同志认为,中牟县拍卖超编车辆相关信息的披露中,也有被动和迟滞的环节,一些信息都是媒体追问以后才开始公布的。这对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警示和借鉴:对于像公车改革这样社会关心、百姓关注的领域,每一项工作、每一步进展都应该及时公布信息,避免引起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