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首页|

 

 

环保部要求国家和地方均建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系统

2012年10月12日14: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 打印
  • 网摘
  • 纠错
  • 商城
  • 分享到QQ空间
  • 分享
  • 推荐
  • 字号

吴晓青指出,要全面理解新标准,要依照新标准全面开展6项空气质量指标的监测、评价和发布信息。加快工作进度,实施第一阶段监测的城市要按进度要求完成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12月底之前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

吴晓青说,截至目前,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的74个城市496个国控监测站点中,已有138个站点开始监测并发布数据,有195个站点完成仪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有70个站点完成仪器招投标,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工作成效明显。

吴晓青明确要求,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抓出亮点,认真部署明年全国环境监测的重点工作,要围绕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创新监测工作思路。围绕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围绕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全面推进环境监测信息公开。要围绕大工程带动环保大发展,推动监测工作实现新突破。

吴晓青对实施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下一步工作进行了5个方面部署。

一要充分提高认识,按时依据新标准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是落实环保为民的重要举措,是对各级政府环保工作成效的重大考验。

二要全面理解新标准,要依照新标准全面开展6项空气质量指标的监测、评价和发布信息。

三要加快工作进度。实施第一阶段监测的城市要按进度要求完成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12月底之前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

四要加强工作督察。根据第一阶段工作部署,环境保护部将专门成立督察组,近期分赴各地现场督察新标准监测工作进展情况。

五要重视信息发布。国家和地方都要建立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系统。

吴晓青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环境监测培训的意见》和《国家环境监测培训三年规划(2013-2015年)》为契机,以贯彻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重点,全面实施环境监测培训“四大工程”,开展好环境监测大培训活动,为监测事业大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责编:王昕)

  • 打印
  • 网摘
  • 纠错
  • 商城
  • 分享
  • 推荐
  • 字号
浏览过此新闻的网友还阅读了以下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