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9日电 中组部副部长王京清在十八大新闻中心9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有关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问题时介绍,到2020年左右,在干部工作方面,要形成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和干部激励保障这四大机制。
王京清强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这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我们先后制定了两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一个是本世纪前十年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一个是《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这两个纲要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执政骨干队伍。“我想,如何建设高素质的执政骨干队伍,最重要的就是要贯彻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王京清说,“而要做到任人唯贤,就要形成一整套比较成熟、比较定形的干部人事方面的制度和机制。”
他说,按照十八大的要求和我们改革规划纲要设定的目标,到2020年左右,在干部工作方面,要形成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和干部激励保障这四大机制。
王京清介绍,形成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就是要不断地完善民主推荐制度,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方式,完善党内选举制度,重视党政正职和关键岗位干部的选拔任用,要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特别是还要注意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队伍的渠道,等等。
形成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就是要重视对干部的德和科学发展实绩的考察,特别是要看干部是否能够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重视分类考核,要建立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要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培养教育、与干部的提拔使用有机地结合起来。
形成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就是要健全完善领导职务任期制,坚持干部交流制度,改革干部教育培训制度。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要把严格管理干部与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
形成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就是要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还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坚持干部的退离休制度。通过建立激励保障制度,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王京清说,通过形成上述四大机制,我们在干部人事制度方面就可以形成广纳群贤、能上能下、充满活力、公平公正,具有中国特色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就可以实现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要求,并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有力的干部保证和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