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4月27日,举世瞩目的汪辜会谈在新加坡举行。在这次历时3天的历史性会谈中,双方共达成了4项协议,为两岸关系的历史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页。究竟当年"汪辜会谈"是怎样促成的?达成了什么协议,后来又有哪些来往呢?让我们打开“汪辜会谈”的历史画卷,回顾浏览一番。
历史的呼唤
1987年,台湾当局在民众的强烈要求下,被迫开放台湾同胞到祖国大陆探亲,改变了两岸近40年的隔绝状态。两岸人员和经济、文化往来迅速发展,从而也衍生出越来越多需要两岸共同协商处理的问题。但是台湾当局囿于和祖国大陆“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的僵硬政策,拒绝与祖国大陆进行直接接触和谈判。在此情况下,中共中央台办负责人于1991年6月7日建议:“由海峡两岸有关部门和受权的团体或人士,尽快商谈实现直接‘三通’和两岸交流问题。”在祖国大陆的推动和台湾同胞的呼应下,祖国大陆海协和台湾海基会于1992年4月3日首次在北京就“公证书使用查证”和“挂号函件查询、补偿”等问题进行事务性商谈。
两岸交往中的具体问题是一个国家内部的事务,一个中国原则无可回避。两会事务性商谈开始后,海协考虑到双方对一个中国概念的立场和政策,本着化解分歧、解决问题的诚意,提出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双方均表明坚持一个中国的基本立场,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表述的方式也可以协商。台湾当局的“国家统一委员会”于1992年8月1日就一个中国的涵义做出“结论”表示:“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的涵义有所不同”;“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虽然台湾当局坚持两岸对一个中国的涵义有不同解释,但在事务性商谈中双方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双方的共识。正是基于这一共识,两会人员于1992年10月28日至30日在香港就一个中国原则表述的内容和方式进行商谈,并于11月经函电往来达成了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
还在1992年元月8日,海协致函海基会,邀请海基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或秘书长率员访问祖国大陆,就双方联系与合作事宜交换意见。海基会随即复函表示愿意“于双方便利之时机专程拜访”。海协会长汪道涵再次致函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邀请他于当年择日择地“就当前经济发展及双方会务诸问题,交流意见、洽谈方案”,进行“两会”负责人会谈。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函复海协会长汪道涵接受其邀晤,并建议当年10月中、下旬或其它适当时日,在新加坡就有关“两会”会务及两岸文化、经贸交流问题进行商谈。两会经过反复协商后,双方商定:自1993年4月7日起,由海基会副董事长邱进益与海协常务副会长唐树备,在北京先进行预备性磋商。4月8日至11日,海协常务副会长唐树备与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邱进益,在北京草签了“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及“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待“汪辜会谈”正式签署,并就“汪辜会谈”进行预备性磋商,就会谈的性质、议题、时间、地点、人员等事项达成了八点备忘。“两会”商定:具有民间性、事务性、功能性的“汪辜会谈”,定于4月27日至28日举行,双方随行人员各自不超过10人。至于地点,海协则充分尊重辜振甫先生的建议,使这本应在两岸举行的会谈定在新加坡。
“汪辜”终于握手
1993年4月27日上午10点,“汪辜会谈”准时在新加坡海皇大厦4楼会议厅举行。当祖国大陆海协会长汪道涵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越过不足两米的会议桌把手握在一起的时候,隔绝40多年的海峡两岸关系,终于跨出了重要的一步。
28日上午,唐、邱二人继续在海皇大厦进行会商。下午3点,在进行汪辜第二次正式会谈前,海协汪道涵会长、唐树备副会长与海基会辜振甫董事长、邱进益副董事长先行协商30分钟,双方同意延会,并将签署仪式顺延至29日上午10点。在汪辜率双方代表团进行15分钟会谈后,唐、邱二人继续讨论经济交流等问题。
这次会谈主要是就海协与海基会“两会”会务、两岸经济交流、科技文教交流等三大议题深入交换意见,逐项讨论。
关于海协与海基会的联系与会谈制度。经过预备性磋商和正式会谈,双方同意海协会长与海基会董事长视实际需要进行会谈。海协常务副会长与海基会副董事长或“两会”秘书长原则上每半年会谈一次,“两会”副秘书长、处长、主任级人员每季度会商一次。双方同意就两岸交流中衍生出来且有必要协商的事宜尽速进行专案协商(商谈),并签署协议,各自成立经济小组与综合事物小组。同意各自指定副秘书长作为紧急事件之联络人。双方同意相互给予经商定的“两会”会务人员适当的出入境往来与查验通关等便利,其具体办法另行商定。
双方还商定了1993年事务性商谈的5个议题:谴返,共同打击海上走私、抢劫,渔事纠纷,知识产权,两岸法院之间的联系与协助。
双方的分歧集中在会谈地点问题上。台湾方面提出,“两会”会谈的地点实际上可以在两岸轮流进行,但落实在文字上要有弹性,表述为“择地”会谈。祖国大陆方面考虑到台湾方面目前可能接受的程度,在要求台湾方面书面承诺"两会"会谈原则上应在两岸轮流举行的前提下,可根据“两会”不同层级人员会谈的实际需要,作出适当安排。海协会长与海基会董事长的商谈地点可另行商定;常务副会长与副董事长或“两会”秘书长的商谈在两岸轮流举行,如有实际需要,不排除在第三地。这个表述确定了两岸轮流举行会谈的原则,在第三地则是例外,需经商定。
关于经济交流。祖国大陆方面积极主张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提出现阶段应当把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放在两岸关系的首要位置上,政治上的分歧不应影响经济上的合作;直接“三通”应摆上议事日程;双方应尽快就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两岸劳务合作问题交换意见;欢迎台湾同胞参加浦东、三峡开发建设;愿意在台湾缺乏的资源、能源方面与台湾进行长期稳定的合作。台湾方面突出地谈保障台商投资权益的问题,要求允许台商成立联谊组织并允许其“自主运作”,筹组“巡回服务团”,辅导大陆台商企业和乡镇企业。祖国大陆方面表示,台商在祖国大陆投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强调台商联谊组织要按祖国大陆规定办理,对台资企业的服务主要由祖国大陆方面提供,不同意搞“巡回服务团”。经协商,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均认为应加强两岸经济交流、互补互利。双方同意就台商在大陆投资权益及相关问题,择时择地继续进行商谈。”“双方同意就加强能源、资源的开发与交流进行磋商。”
关于两岸文教、科技交流。在北京预备性磋商时,双方确定了两岸青少年交流、科技交流、新闻界交流3个题目。此次会谈,双方进一步商定了交流及商谈的具体项目。
双方在新文稿名称问题上也存在着分歧,大陆方面主张采用“共同新闻稿”或“会谈纪要”的形式发表;台湾方面则主张用“备忘录”。最后,双方商定共同协议的名称为“汪辜会谈共同协议”。
28日晚,双方达成最终协议。29日上午,协议签署仪式在海皇大厦4楼举行。汪道涵会长和辜振甫董事长在4份文本上先后签上自己的名字,这四份协议分别是:《汪辜会谈共同协议》、《两会联系与会谈制度协议》、《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
此次会谈,引起了海峡两岸人士的高度重视,也引起了全世界舆论的广泛关注。它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会谈成果的本身。
江泽民总书记指出:“汪辜会谈”标志着海峡两岸关系发展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两岸关系风雨五载
“汪辜会谈”后,“两会”按照《汪辜会谈协议》的规定,在处理两岸事务方面积极合作,解决了大量的突发性事件,促进了两岸关系的发展。但1995年,李登辉访美给“两会”带来的消极影响,也给两岸关系造成了极大破坏,致使两岸关系在近3年一直处于低迷的状态。为了加强两会联系与接触、进一步缓和改善两岸关系,1998年6月25日,海协正式发函邀请辜振甫率“海基会”董、监事团于9月或10月中旬来祖国大陆访问。8月24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负责人发表谈话,欢迎辜振甫来访,并表示海协愿意与海基会进行一切有利于和平统一、有利于发展两岸关系的政治对话。谈话发表后,引起岛内各界强烈反响。9月15日,海协致函海基会,提出辜先生来访的行程安排建议,并同意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许惠祐先期来京就相关细节交换意见。1998年9月21日至24日,许惠祐到达北京,与海协就辜振甫来访的时间、地点、具体安排等交换了意见,从而为汪道涵和辜振甫两位老人的再次见面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