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在“十年政纲”的“两岸篇”中,为了闪躲“九二共识”,而提出了“台湾共识”。 澳门《新华澳报》今日刊载署名富权的文章指出,其实,这个“台湾共识”并不是什么新货色,早在民进党内台湾地区领导人初选中,苏贞昌就已提出过。再往前一点,前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卜睿哲也曾提出过“台湾共识”之说。
由此,两相对此,何其相似乃也?因此可以说,蔡英文只不过是拾人牙慧而已。而且,还是以台湾地区领导人初选中她的对手那儿“偷师”的。为此,一向“挺苏”的《自由时报》社论就喜孜孜地宣称这是苏贞昌的“原创”。由此可见,蔡英文为了掩饰自己论述上的不足,连不抄袭初选对手原创论述的自尊都抛弃了。
文章指出,蔡英文提出“台湾共识”,至少也是要闪躲“九二共识”。然而,这个“台湾共识”,只是民进党自己的东西,并非是台湾民众所都拥护的,因而何来叫“共识”?实际上,所谓“共识”,按《现代汉语辞典》诠释,就是共同的认识,如经过多次讨论,双方消除了分歧,达成共识。
实际上,“九二共识”就是海峡两岸经过多次讨论及书函往来,最后确定的共同认知。两岸两会后来之所以能够进行“汪辜会谈”,能够进行后续谈判,而马英九就职后海峡两会能够恢复谈判,并一连签署了包括ECFA在内的15项协议,就是以“九二共识”为基础的。这一点,连陈水扁也不敢否认。
吕秀莲尽管提出了“九六共识”这个概念,但她并不否定有“九二共识”这回事。她说,双方的确有“一个中国,口头各自表述”的共识,此共识民进党恐怕很难假装不存在。
因此,蔡英文不能为了反对“九二共识”,而睁眼说瞎话,胡说没有“九二共识”。
文章指出,蔡英文所提出的“台湾共识”,这只是民进党的单方面言语,不管它叫做“台湾前途决议文”也好,是苏贞昌所说的也好,或是蔡英文自己说的也好,都是民进党的自说自话,既未有提交给两岸两会讨论过,更遑论得到承认和接纳。因此,蔡英文以为可以拿“台湾共识”来代替“九二共识”,如果不是老天真的话,就是故意挑衅两岸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