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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检察院:检察机关与网络反腐

2012年12月04日16:10    来源:方圆法治网    陈鉴    字号:

  近年来,网络反腐捷报频传。今年网络反腐典型的案例有“表哥”、“房叔”、“雷书记”等。网络反腐以强劲的势头将一个个腐败官员拉下马,国人为之振奋!

  腐败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政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近日中纪委在印发的《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中也指出:党内绝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这些都表明了党和国家反对腐败的决心和信心。

  腐败是利益搏奕的结果,而利益搏奕又因权力失控作祟。所以,利益搏奕是腐败滋生的温床,权力失控是腐败漫延的催化济。利益均衡、权力制衡这两个问题不解决好,反腐之路仍漫长、仍艰巨。

  当前,我国反腐败的工作格局是:要充分发挥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根据反腐败工作格局,我国呈现三路并进的反腐体系:一是以检察机关为代表的国家反腐,二是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代表的党内反腐,三是以网络媒体为代表的人民反腐。

  应该说,广大人民群众才是反对腐败的中坚力量。无论是检察机关还是纪检监察机关,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反对腐败都是一句空话。实践证明,绝大多数的腐败案件,都是通达人民群众的控告、检举或申诉才得以查处的。

  据调查,近年来检察机关收到的控告、举报、检举、申诉等案件线索呈逐年下降趋势,而通达网络媒体爆料揭露官员腐败的案件线索却大幅上升。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网络反腐具有高效性、快捷性。网络能够全天候地播报即时信息,而且受众率极高。民众坐在电脑前便可方便快捷地了解这些消息并自由地加以评论。一旦一些事件人物进入网络的报道便会引起公众长时期的关注与讨论,广大群众的呼声会引起相应机关及领导的重视,有利于案件的调查审理。

  二是网络反腐具有隐蔽性、低成本。这里的隐蔽性是针对举报者而言。网络具有虚拟性,网民可以拥有自己的网名,即举报者无需实名制,身份是可以隐藏的。这也使得网民在网络上的言论变得更加自由,不必担心会被腐败分子知晓身份而遭到报复,其人身安全系数大大提高。另外,网络反腐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举报者不必在现实中耗费精力和财力进行上访,只要在任意时间在任一公众论坛上发表信息,网络自身就可以将该意见在网上高度聚焦,进而引起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关注,从而达到网络举报的目的。因此说,网络反腐是低成本的。

  三是网络反腐具有直观性、互动性。网络的发展,为反腐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武器,它兼声音、图像、动作、文字于一体,展现的内容也更丰富多彩。因此,网络可以全方位地为反腐工作提供更加具体直观的证据,逼真地展现腐败分子的罪恶行径,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当前网络反腐方兴未艾,我们不得不对传统反腐进行反思。网络反腐的兴起,实际上也是传统反腐通道不畅的表现。由于腐败本身具有高度隐蔽性,而且高层干部的权力大,可获利资源多,权钱交易的范围广,单纯依靠传统反腐手段不足以使腐败行为完全快速曝光,况且反腐部门本身由于权力行使程序的复杂性,使得传统反腐方式难以深入到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与传统反腐相比,网络反腐更快捷、更彻底、更透明、更隐蔽、更能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网络反腐省却了传统的信访等上传下达的缓慢过程,提高了反腐效率;网络具有虚拟匿名的特点,使得网民在网上的言论更加自由,从而降低了举报人的风险;通过网络,集聚大众集体力量,网民可以多渠道地搜集证据和信息,让全社会以最快的速度、在 最短的时间内关注到惩治腐败的进度和广度;政府与网民可以在网络上互动,通过开设电子论坛、公布电子邮件、网上民意调查、设置讨论等手段,实现双方的沟通与交流,大大推动了反腐工作的进展。

  由此可见,传统反腐呈现以下不足:一是反腐渠道不畅,单纯依靠人民群众的控告、检举、举报、申诉来获取案件线索是远远不够的;二是保护举报人措施不力,举报人因举报被打击报复等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的举报热情;三是效率低下,对举报线索查处不及时或查处结果令举报人不甚满意,对执法机关失去信心;四是信息交流反馈不及时,对举报人检举的问题,有关部门查处没有,进展如何,结果怎样,举报人包括社会公众一般都不知情,缺乏互动性。

  因此,传统反腐在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已不适应网络快速发展的自媒体时代要求,各反腐部门应高度重视网络反腐在整个反腐败工作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从“表哥”的落马到“房叔”的双规,说明网络反腐已成为一个反腐新平台。问题是我们的反腐部门如何运用好这个平台,加大反腐力度。笔者个人认为:反腐部门应设专门的网络舆情机构,负责网络反腐信息的收集、研判和评估。各反腐机构间实现资源共享,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就检察机关而言,具体设计如下:

  一是设立网络舆情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收集与当地有关的网络舆情,制作网络舆情专报,呈报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对网络爆料的重大案件线索,及时分析研判,交由有关部门查处;

  二是建立多媒体举报系统。开通语音举报电话、检察官方微博、检察机关反腐败网站,允许网民自由发帖、跟帖、评论和匿名举报、检举、控告、申诉;

  三是及时发布有关反腐信息,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网民爆料的线索,以及其他查处的案件,除涉及检察秘密的事项外,一律对外公开;犹其是网民爆料的案件线索,案件查处的进展和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广大网民,接受外界监督;

  四是加强与其他反腐机构的沟通与协作。要建立工作联席制度和案件相互移送制度。一方面,检察机关与其他反腐机构要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互通情报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另一方面,要加强工作协作与配合,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其他机关查处。

  五是加强舆情引导,做好舆情应对。要正确对待网民的观点与言论,做好舆情控制与引导工作。舆情控制与引导的基本要求就是:不回避事实,实事求是,确保公正,公开透明。在反腐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通过网络及时公布反腐工作进程,将涉及机密外的一切信息迅速公布于众,听取公众的意见,引导舆论动向;同时,公众也可以直接参与新闻报道,自由发表观点与言论,从而实现了双方的沟通与交流,大大推动了反腐工作的进展。(作者单位:阆中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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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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