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雅视频事件余波未了,上周又有几名地方“问题官员”遭网络曝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引发公众对网络反腐的再次热议。(2012年12月3日人民日报)
近来因网络曝光使得纪委介入调查而落马的腐败官员不在少数,网络反腐这种看似“弹无虚发”的现象,防腐为反腐败提供了一个新的渠道。但同时也暴露出了许多弊端,甚至成了一些“别有用心”者手里的“工具”。面对这样的结果,我们不禁要多问一句“网络反腐,真的靠谱吗”?
从网帖所曝“拥有24套房产”的“房婶”,经纪委查实,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工程师,而其6套房产也都是合法所得。到近日被微博曝光的某县委书记有9名情妇的“丑闻”,也很快被官方查证“严重失实”。这种网络反腐“闹剧”在网络反腐的过程中也露出了头角。网络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人们可以畅所欲言。甚至可以将一些官员生活中的细小问题深入的挖掘出来,网络的力量不可小觑,甚至一些无法被纪检部门发现的腐败官员,通过人们的网络监督也露出了马脚,但是伴随着网络监督的兴起,部分人故意捏造事实诋毁他人,甚至是恶意诬陷的戏剧性事件也暴露在了人们面前。人们不禁质疑,网络反腐“靠谱”吗?
在网络上盛行的微博具有实名加“V”的功能,那么网络反腐是否也可以采用这种实名的方式来提高其有效性与真实性呢?通过实名的机制,对于人们形成约束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网址网络反腐成为“别有用心”之人手中的“刀子”,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党和国家的优秀干部被无故“抹黑”。
对故意诽谤等恶意行为要追究其法律责任。网络反腐的兴起难免会出现恶意诽谤的现象,一些人利用网络这个平台对自己“看不顺眼”的官员进行诋毁,面对这一现象,国家应当制定完善的网络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对恶意诽谤之人进行责任追究,净化网络反腐环境。
十八大把反腐败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建反腐的决心,更是体现了反腐在新时期的艰巨性。网络反腐这一新型渠道,很好的实现了群众监督与政府监督之间的衔接,但是若想让网络反腐的正能量充分发挥,法制化是网络反腐的必经之路。
只有法律对网络反腐进行合理的规范与制约,才能够让人们以公正的心态来面对网络反腐,才能够避免网络反腐闹剧的发生,使其正能量发挥到最大限度,真正体现网络反腐的有效性、真实性。
稿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