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五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
一、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彭真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
三、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作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
通过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报告的决议
四、财政部部长王丙乾作关于一九八二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一九八三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通过关于一九八二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一九八三年国家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
五、习仲勋副委员长兼法制委员会主任作关于四个法律案的说明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
六、杨尚昆副委员长兼秘书长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
通过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七、江华院长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书面)
黄火青检察长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书面)
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八、杨尚昆副委员长兼秘书长作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说明
通过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