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三年六月六日)
各位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在开幕了。
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粉碎“四人帮”,结束了十年动乱以后召开的。从那时以来,特别是从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深入总结历史经验,坚决实行拨乱反正,把全国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现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在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外交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的成就。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其任期内,为发展经济、恢复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它在1982年第五次会议上通过的宪法,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宪法。这部宪法集中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主张,是我们在今后长时期内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贡献,将作为光荣的一页载入我国史册。叶剑英同志在担任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期间的明智领导、辛勤工作和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卓越贡献,人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同样,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委员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和所做贡献,人民都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按照新宪法选举产生的首届代表大会。这一届任期的五年,是极关紧要的五年。在这五年间,将要完成第六个五年计划,并且开始实施第七个五年计划。做好这五年的经济建设工作和其他工作,将为我们实现本世纪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决算,选举和决定新的一届国家领导人员,组成新的一届国家领导机构。
按照新宪法的规定选举和组织国家领导机构,这是全国人民关心的大事。我们受十亿人民委托行使这项职权,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对候选人慎重考虑,反复协商,把那些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表明能够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能力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公民,选到国家领导岗位上来。
完成这次会议的各项任务,对于领导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保证国家在各方面的方针、政策的正确执行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各位代表!让我们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圆满地完成全国各族人民托付给我们的庄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