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1988年3月2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审议关于确认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赵紫阳辞去国务院总理职务的决定的决定草案
二、听取和审议国务院代总理李鹏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姚依林关于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听取和审议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8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1988年国家预算
五、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
六、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草案)》
七、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草案)》
八、审议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九、审议关于设立海南省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十二、审议通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议案和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
十三、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丕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十四、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
十五、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十六、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十七、选举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十八、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九、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十、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
二十一、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十二、通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二十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