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收藏首页|简体|繁體
首页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创投吉林南粤商城创新中原招商县域环保创投成渝移民书画IP电视华商滚动
海外网>>时政>>民生

亲生女起诉要求学生归还顾学颉遗书稿

2013年02月27日16:05    来源:北京青年报    李华良    字号:
摘要:顾学颉的亲生女儿顾女士将陈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书稿及其他资料。由于陈先生已将该资料返还给顾学颉的养女李女士,近日丰台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一审判决驳回了顾女士的诉讼请求。

古典文学家顾学颉遗书稿引发纠纷———

本报讯 我国著名古典文学家顾学颉去世后,遗留有未完成著作《白居易集编年校证》,由其学生陈先生借走继续编撰。近日,顾学颉的亲生女儿顾女士将陈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书稿及其他资料。由于陈先生已将该资料返还给顾学颉的养女李女士,近日丰台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一审判决驳回了顾女士的诉讼请求。

原告顾女士诉称,陈先生是出版社退休编辑,与父亲生前是同事。1999年父亲顾学颉在北京去世。顾女士料理完父亲后事,陈先生找到她,称其父亲遗留有未完成著作《白居易集编年校证》,要求由其继续完成手稿编撰工作。考虑到陈先生与其父亲生前是同事,而且父亲对陈先生多有信任,顾女士就同意由陈先生继续《白居易集编年校证》的编撰工作。

顾女士称,陈先生于1999年10月5日借去顾学颉未完成的手稿《白居易集编年校证》16卷及相关图书和文物资料。后顾女士经常向陈先生了解手稿编撰进展情况,陈先生均称工作正在进行中。但十多年过去了,编撰工作并没有实质性进展。在最近沟通中,陈先生又表示由于年岁已高,无力完成编撰工作。顾女士准备另找合作作者,陈先生以种种借口拒不归还手稿及相关图书和参考资料。因此顾女士要求陈先生归还《白居易集编年校证》手稿16卷、图书11部、文物资料5件。

陈先生辩称,顾女士在起诉书中的陈述多是凭空编造,并非事实。1999年10月5日上午,他要把顾学颉的手稿《白居易集编年校证》打包带回家乡,受到顾学颉养女、继承人李女士的制止。原告想一把火烧掉手稿,李女士立即打电话给他,陈先生打车赶过去,想抢救顾学颉先生的古典文学成果,提出愿意为这部未完稿出力,并拿出顾先生1995年4月22日来信和顾先生草拟的《白居易集整理工作的设想轮廓》给大家看,大家无话可说,同意由陈先生整理这部未完稿。

陈先生说,当时他向李女士借了这部稿子和相关书籍、资料。但陈先生年老体弱,因健康原因无法胜任顾学颉先生未完稿《白居易集编年校证》的相关工作,已于2009年11月16日将原稿及相关书籍交还给顾学颉的继承人李女士,李女士逐本清点核实无误后签收。陈先生在2011年8月21日给原告复信时已告诉顾女士。

此案的第三人李女士辩称,顾学颉去世后其遗产应由她继承,1999年10月5日李女士将该案涉及的物品借给陈先生,陈先生已于2009年11月16日将所借物品返还给她。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10月5日,陈先生手写书面材料一份,同时用复写纸复写了两份,其中一份复写件在顾女士处,另一份在李女士处。该书面材料写明:暂借《白居易集编年校证》手稿(未完稿)一部及藏书拾种,供整理工作之用,待校注工作完毕,全部奉还。陈先生并在该书面材料中列明所借物品明细。2009年11月16日,陈先生将上述书面材料中列明的物品如数交给李女士。

法院认为,陈先生已将所借物品全部交给李女士,行为并无不当,现顾女士要求陈先生归还所借物品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依照《合同法》规定,判决驳回原告顾女士的诉讼请求。

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之中。

分享到:

(责编:汪晓为(实习生)、王昕)

相关新闻 >

视频 >

  • 女毒贩让婴儿吸毒女毒贩让婴儿吸毒
  • 女生学校里遭群打女生学校里遭群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