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两会”代表需要的不仅仅是注重自身的“倡廉”,更重要的是切实发挥自身作用推动“反腐”。反腐倡廉,“两会”及其代表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
在我国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当中,人大、政协似乎处于并不突出的位置。但其实,对于反腐倡廉整体合力的发挥,“两会”尤其是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全国人大不仅地位特殊,而且重任在肩;“两会”代表需要的不仅仅是注重自身的“倡廉”,更重要的是切实发挥自身作用推动“反腐”。反腐倡廉,“两会”及其代表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两会”及其代表应更多地表达社会对反腐败的诉求,切实反映民意,更好地集中民智。历年的“两会”网络调查,反腐倡廉与民生问题总会成为最大热点。虽然参与网络投票的网民未必代表全体人民,但这一调查已足以显示出公众对反腐倡廉的强烈关切。民心可用,民力可恃。无论是作为代议机关的人大还是发扬和体现民主的重要组织政协,都有责任作出回应,并将这一热切期盼变为整个国家机器的切实行动。
“两会”及其代表可以更加忠实地履行自身的职责,行使自身的权力(利)。“两会”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地位的权威性不容置疑。全国人大诚然要加强反腐败立法,如创设新法,修订已有反腐败立法,但在当前情况下,人大及政协更要重视监督既有反腐倡廉法律的实施,监督行政机关尤其是行政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司法机关,以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履职的忠实性。为何长期以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名的使用频率如此之低?为何贪官缓刑的比例长期居高?太多的为什么需要“两会”代表去质询:到底怎样修补各项反腐败相关立法的漏洞,怎样规定违法案件的移交,让反腐败机器的各个齿轮切实咬合;“两会”闭会之后怎样发挥常委会的作用,在哪些方面发挥作用,这些都需要“两会”及其代表贡献出自己的智慧。
(作者系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