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贾庆林代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中新社发 廖攀 摄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3日下午,中国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拉开帷幕。延续数月前中共十八大首次在党代会上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十一届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所作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的相关论述透露新意,显示中国协商民主又向前迈进一步。
由于这是一次五年来换届的会议,也是十年来连任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主席的贾庆林最后一次代表常委会作工作报告,因此较为系统地回顾总结了政协的成功经验与不足,特别是多处论述了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方面的重要作用。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2012年11月,中共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
“决策之中”四个字加入相关文件,历经五年多。2006年初,《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颁发,意见中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2009年9月,胡锦涛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相关表述与意见相同。此后便是2012年,坚持协商于“决策之中”首次出现在中共党代会报告中。
以往,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易,而坚持协商于“决策之中”难。中共十八大的有关表述,加之“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显示中国执政党推进协商民主之决心。
3日的报告在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部分,对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的规定,做出相对细致的建议。如协助党委、政府搞好人民政协同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协商,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
对于中共十八大提出的“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也相应建议,丰富协商形式,完善协商制度,拓宽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和平台。深化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协商文化,营造良好协商氛围,努力提高协商质量和实效。
其中“丰富协商形式”、“完善协商制度”、“拓宽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和平台”、“积极培育协商文化”等,句句言简而意丰。
事实上,过去五年,人民政协已如报告所言,在“扎实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积极开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实践。”如完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既有协商形式,创新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协商平台,五年共开展各类协商活动420多场次。
说到上述四个创新的协商平台,2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吕新华讲述了一个小故事:本次大会主席团会议主持人俞正声曾找吕新华谈话,曾考问他是否清楚知晓政协四个协商平台。这足见中共新一届领导层已在思索政协如何进一步推进、创新协商民主,未来人民政协事业更上层楼可期。(邢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