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1日电 1949年10月2日,中国与苏联建立外交关系。1991年5月,中国与苏联签署《中苏国界东段协定》。1991年12月27日,中俄两国签署《会谈纪要》,确认俄继承苏联与中国的外交关系。
1992年12月,中俄签署中俄相互关系基础的联合声明,决定将两国关系提升到“互相视为友好国家”的新阶段。
1994年9月,中俄签署《中俄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俄罗斯联邦总统关于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和互不将战略核武器瞄准对方的联合声明》和《中俄国界西段协定》。两国还宣布决心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建设性伙伴关系”。
1996年4月,中俄宣布建立“平等信任、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建立中俄两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定期会晤机制。
2001年7月,两国签署《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为两国发展长期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003年5月,两国签署《中俄联合声明》,双方一致同意全面加强和发展两国睦邻友好和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2004年10月,两国签署《中俄联合声明》,并批准了《〈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纲要》规定,双方将于2006年在中国举办“俄罗斯年”,2007年在俄罗斯举办“中国年”活动。两国还签署了《中俄国界东段补充协定》。
2005年6月,中俄两国在符拉迪沃斯托克互换《关于中俄国界东段补充协定》批准书,中俄边界问题从此得到彻底解决。
2008年7月,两国外长签署《中俄国界东段补充叙述议定书》及其附图。
2009年6月,两国签署《中俄元首莫斯科会晤联合声明》,批准了《中俄投资合作规划纲要》。
2009年9月,两国批准了《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年)》(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确定了两国相互投资和地方合作的优先方向和重点项目。
2010年9月,两国签署《中俄关于全面深化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联合声明》,发表《中俄两国元首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65周年联合声明》。
2011年6月,两国签署《中俄关于当前国际形势和重大国际问题的联合声明》。
2012年6月,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进一步深化平等互信的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