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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掌为何频频伸向未成年

2013年05月31日09:47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人的一生会度过无数时光,然而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童年。转眼又到了六一儿童节,今年的六一在欢庆之余,同时也让我们的社会感受到了一份沉甸甸的创痛。

5月30日,学校给小学生发放未成年人紧急救助卡。当日,合肥市洪岗社区联合合肥稻香村小学开展针对女学生的“性侵防范教育课”,邀请合肥市公安局南七派出所女警官为女学生们讲解安全知识,提高学生们的防范意识。中新社发 张娅子 摄

编者按

 有一首朗朗上口的儿歌“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的花朵真鲜艳……”

童年,总是留下许多快乐的回忆。可是,今年的六一,连续爆出的负面新闻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份沉甸甸的伤痛。

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而早些时候,自5月8日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到本月底,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全国曝光至少8起校园内猥亵性侵幼女案......

最高法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选择有代表性的三起案例公布,以打击震慑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与防范保护意识。

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自我保护意识欠缺

 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定义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由于其年龄小,思想意识不成熟,导致未成年人对事物的认知水平、行为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处于社会的弱势群体。而三个案例中无论性侵校园女生,组织未成年人盗窃犯罪及毒打继女致死,作为犯案的成年人均是利用了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这一心理,和其法律知识匮乏,法制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能力较差,采用诱骗、暴力恐吓等手段迫使未成年人屈服于自己的淫威,做逆来顺受的羔羊。

 成年人道德底线沦陷

很难想象把“教师”和“衣冠禽兽”划等号。而在众多被曝光的校园性侵事件中,那些教师校长偏偏做的就是亵渎文明、禽兽不如的丑事。其实无论犯案人文化多少,是否知识分子,他们都共同面临着来自社会的诸多诱惑,凡人皆有七情六欲,苦乐悲喜,如何在不良诱惑面前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人的痛苦在于欲望和索求太多。

家庭因素、教育因素、社会环境等综合影响

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其成长过程中起着首要作用。一些家庭由于父母仅在物质上对子女做出满足,而不注重日常情感精神的交流,这样势必造成对子女的疏忽放纵。如某校园性侵案发生数日,作为受害女生的父母居然毫不知情。其次,学校作为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在应试教育的压力下,一味追求考分升学率,法制思想教育尚薄弱。最后,社会环境可以是犯罪滋生的温床,也可以给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取决于国家对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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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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