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30日14:30来源:云南网字号:
摘要:7月1日起,《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将实行统一招录制度,要经过统一培训、考核并取得执法资格后才可上岗,以杜绝“临时工”参与执法。 |
7月1日起,《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将实行统一招录制度,要经过统一培训、考核并取得执法资格后才可上岗,以杜绝“临时工”参与执法。
《条例》规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实行统一招录制度。经统一培训、考核并取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资格的,方可从事执法活动。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这意味着,临时工作人员将不允许参与到今后城管的执法工作中。此外,还要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两人以上共同进行,并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条例》同时要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车辆应当统一标志;城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如有使用暴力手段执法、故意损坏或者擅自销毁当事人财物等行为,将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