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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成杰的最后46天:与管教发生口角 自称上当

2013年07月16日09:21来源:第一财经日报字号:

摘要:2012年3月,湖南省高级法院就“曾成杰集资诈骗案”二审宣判,曾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总金额34.5亿元,集资诈骗金额8.3亿元,构成集资诈骗罪,维持长沙市中级法院的一审死刑判决。

  2012年3月,湖南省高级法院就“曾成杰集资诈骗案”二审宣判,曾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总金额34.5亿元,集资诈骗金额8.3亿元,构成集资诈骗罪,维持长沙市中级法院的一审死刑判决。

  5月28日,距离曾成杰被执行死刑还有46天。那一天,曾成杰的辩护律师王少光心情跌宕,但他没有想到,这是最后一次会见曾成杰。

  他因为发现了曾成杰集资诈骗案的新证据而兴奋,他觉得,这份证据可能会让曾成杰案被发回重审,保命的可能性会增大。他同时又很担心,因为他见到了与往常不一样的曾成杰。

  王少光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自己担任曾成杰辩护人以来,几乎每个月都要会见他一次。以往,曾成杰都是戴着手铐和脚镣,但这一次,曾成杰出来时,弯腰驼背。王少光发现,在曾成杰的手铐和脚镣之间,“可能是被麻绳一类四五十公分长的绳子紧紧连在一起,呈三角状,走起路来,手铐脚镣互相作用,无法迈大步,也无法直起身来。”

  为什么会这样?王少光说,曾成杰告诉他,是因为自己与看守所管教干部发生了口角,他后悔自己这么轻易被激怒,他说自己“上当了”。上了什么当?王少光无法判断其真实性,也无法判断这一现象与曾成杰最后被执行死刑之间的关联性,但他隐隐感觉,曾成杰保命的希望似乎已经没有了。

  10年前,2003年6月,湖南省湘西州州委决定,为提高该州首府吉首市旧城改造的水平,州图书馆、体育馆和群艺馆等多个场所实行整体开发(下称“三馆项目”)。

  1958年出生、时年45岁的湖南邵阳人曾成杰,在上述决定出台前后,准备一显身手。

  当年9月16日,曾成杰挂靠的吉首市国土房屋综合开发公司等三家企业同时中标。11月初,曾成杰租了一家宾馆的两间办公室对外办公。同时,他以20%年息的回报率,面向公众集资。

  据本报记者此前调查,向公众集资的行为,在彼时湘西司空见惯。实际上,湘西地区从1998年到2008年,十年间公开的、大规模的民间融资行为处处可见。背后是湘西州大规模的城市建设缺少资金,同时当地银行因为历史原因在房贷上谨小慎微。

  但到2008年,湘西州政府的工作报告中,“提倡民间融资”等字眼彻底消失。当年8月15日,吉首市政府有官员公开提出集资企业从即日起将利息逐步降到最低点,再高息融资将严厉处置。9月4日,集资企业的资金链断裂在吉首引爆了严重的集体事件。曾成杰的公司亦未能幸免。

  据判决书,2008年9月上旬,“因三馆项目及吉首市其他进行非法集资的公司相继不能兑付到期的集资款本息,引发了多起集资群众围堵铁路、火车站、州政府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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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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