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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孕妇死亡遗体被转移 医院称移送尸体符合法律

2013年07月20日20:13来源:新华网字号:

摘要:浙江省上虞市妇幼保健院一名35岁孕妇在分娩当天死亡,院方在未告知家属的情况下将遗体秘密转移的消息在网上流传,引起社会关注。

新华网杭州7月20日电(记者魏董华、商意盈)近日,浙江省上虞市妇幼保健院一名35岁孕妇在分娩当天死亡,院方在未告知家属的情况下将遗体秘密转移的消息在网上流传,引起社会关注。上虞市政府相关部门称,医患双方在18日凌晨达成一致意见,并同意该纠纷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19日上午进行了尸检,尸检的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发出孕妇死亡消息的是死者堂姐,微博称:“我的弟媳进了浙江省上虞市妇幼保健院产房,但是出来的只有带有窒息症状的婴儿。她没有活下来,但是医院不让我们见遗体,领回遗体……”

记者20日从浙江省上虞市政府相关部门求证得知,上级医院专家初步认为该孕妇死因系急性重症羊水栓塞,该病发病率为十万分之四至十万分之六,但死亡率极高。

据了解,急性重症羊水栓塞是由于分娩过程中羊水突然进入母体血液循环而引起的,死亡率极高,属于严重的分娩期并发症。上虞市妇幼保健院参与当时抢救的一位罗姓医生说:“14日13时35分产妇分娩出了一女婴,13时40分产妇心跳呼吸停止,经过全力抢救仍无效,15时20分宣布死亡。”

“考虑到场面可能会失控,我们拨打了110维持医院秩序。”上虞市妇幼保健院党总支副书记祝英说,“在我们多次劝说下,死者的两个舅舅和所在村村长终于和我们一起坐下来协商,参与抢救的罗医生介绍病情发生及抢救过程,同时商讨下一步处理方案,提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此纠纷。”

记者了解到,双方曾在遗体的处理上发生分歧。家属提出要将产妇遗体用冰块或冻棺冷冻,存放在医院,而医院说要将遗体移至殡仪馆冷冻。

“鉴于当时产妇遗体还躺在产房,产房马上有两位产妇要临产,不能影响正常医疗秩序,我们提出将遗体移至殡仪馆冷冻。”该院党政办朱副主任说,“我们也向对方家属解释,双方对医疗过程有争议,遗体解剖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我们医院没有太平间,遗体移到殡仪馆也是为了保全证据,便于下步依法处理。”

15日1时40分,即遗体在产房躺了8个多小时后,在双方协商仍无果的情况下,医院将遗体移送至上虞市殡仪馆冰冻封存。

院方认为,遗体移送出于维持产房正常医疗秩序的考虑,完全合理、合情、合法。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1号令》第十九条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则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按规定将尸体移放殡仪馆,死者近亲属对死因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尸检。

另据家属介绍,婴儿目前在绍兴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治疗,病情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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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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