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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爆炸案1名民警轻微受伤

2013年07月21日15:20来源:新闻晚报字号:

  综合新华社、京华时报、新京报、羊城晚报报道

  昨日18时24分,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B出口外,,一名坐着轮椅的残疾男子到达大厅B出口外散发传单,此举被民警制止,不料男子突然引爆自制炸弹,造成其本人和一名民警受伤,周边乘客未受伤。目前该男子经抢救暂无生命危险,民警轻微伤无大碍。

  据了解,该男子自认为遭到不公平对待,上访多年未果。有目击者称,男子在引爆炸弹前曾提醒周围人躲避。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事发残疾人引爆自制爆炸装置

  据目击者介绍,昨天下午6点多,他看到一名坐轮椅的男子手持白色塑料袋在B口附近喊话,起初并未引起工作人员的重视。

  该目击者称,并不清楚男子的喊话内容,突然间,现场传来爆炸声响,“声音震耳欲聋,有明显的爆炸火光,还能够闻到浓烈的火药味儿”。几秒钟后,现场被浓烟笼罩,周围乘客大声呼喊,四散而逃,“烟雾散去后,那个男子倒在地上,身上和地上全是血”。事后多名机场工作人员赶到,将男子抬上担架,“那人并没有死,头还能动”。

  记者从机场警方了解到,事发时,一坐着轮椅的男子拿着白色塑料袋叫嚷,民警赶到后,他和民警沟通了几句话后就引爆了手中白色塑料袋所装的炸弹。

  经机场和急救人员检查,爆炸导致该男子重伤,另有一名民警受轻微伤。

  现场无旅客过度恐慌

  事发现场位于T3航站楼国际到达B出口外10米左右,系一层大厅内。昨晚7点左右,B口范围全部封锁,二层进入T3的6、8号入口也已封闭,机场工作人员、特警等数十人正对大厅进行排查,并未找到其他爆炸物。在T3航站楼外,一直有大批警车和4辆消防车待命。

  T3内等待的旅客得知爆炸一事后,并无人员过度惊慌,现场秩序井然。在B口附近的咨询台均有工作人员站岗。警戒线内,保洁人员正对地板和爆炸点附近的墙壁及玻璃进行清洗,现场已无血迹和爆炸痕迹。

  据一名旅客介绍,爆炸发生时,他刚刚下机,“我以为出不去了呢,但还好出站并没有受到影响,一切正常”。

  昨晚8点,爆炸发生后的第一批旅客从B口出站。8点半左右,事发现场的警戒线全部撤除,现场恢复正常。

  伤情经抢救现已脱险

  据了解,事发后该残疾男子被送往积水潭医院抢救,而受伤民警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昨晚10点,积水潭医院急诊室内,该男子独自一人平躺在床上,没有家属陪伴。他神志清醒,周围有三四名警察,不时与其交流。

  医生介绍,该男子在昨天19时53分被送进医院,“从身体上来看,只有左手被炸得血肉模糊”,经初步检查,其左手伤势较重,需要做截肢手术,但并无生命危险。警方表示,爆炸造成民警轻微受伤,并无大碍。

  回应机场运行未受到影响

  昨晚,首都机场发布消息称,T3到达大厅B口附近,系一中国籍男子引爆了自制炸弹装置,造成本人受伤,目前正在进行救治,爆炸没有造成周围人员伤亡。

  首都机场运行秩序正常,并开辟了其他进港通道为旅客提供服务,同时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

  探因男子发传单受阻喊“我有炸弹”

  “那个男的多次喊着‘躲远点,我有炸弹’。 ”首都机场T3航站楼B出口旁一商铺店员称,事发前一个小时左右,她看到一乘轮椅男子出现在航站楼大厅。其间,该男子曾从随身带的布袋中掏出传单,试图向过往到站的旅客散发,但被出站口附近的安保人员阻止。

  随后,该男子手持白色瓶状物在出口处喊,“我有事说,我有炸弹,躲远点”,但现场并无人员理会。该店员称,当男子引爆炸弹时,出口处旅客很少,该男子还多次提醒过往人员与其保持距离。现场一名保洁人员证实,事发前,也曾听到男子喊“躲远点”。

  调查引爆者曾上访多年

  首都机场消息称,事发后,机场启动机场设施遭遇爆炸物威胁预案,各救援单位已在现场处置,现场被封围,烟雾已消散,秩序良好。机场已开辟其他路径,供进港旅客使用。

  据了解,经公安机关初步核实,该男子叫冀中星,1979年生,山东菏泽人,曾在广东打工,觉得受到不公正对待,上访多年。

  北京警方通报,事发时,该男子因引爆自制爆炸装置受伤,目前正在救治,未造成周围人员伤亡。公安机关正在进行调查。昨晚,记者在新浪博客找到了冀中星的实名博客,其中一篇博客中写到,他为了多挣点钱填补家庭经济困难,利用打零工所挣的钱买了辆摩托车拉送客。

  2005年6月28日2时许,冀中星骑摩托车搭一乘客去东莞市厚街新塘,途中遇警察巡逻查车。警车将冀中星追到厚街新塘治安队门口。随后,治安队员冲上来用钢管打冀头部,又将乘客摔下车,随后又进行暴打。后经医院诊断查明,冀中星腰1椎体爆裂性骨折导致完全性瘫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博客中还称,冀中星在被打致残后,犯罪分子没有受到惩罚,他也没有得到赔偿。他多次诉求、开博客、投诉,却无任何作用。

  目前该说法暂未得到警方证实。

  追访东莞发布《报告》记录引爆者三次上访

  冀中星当年在东莞的生活是怎样的?他究竟在东莞遭遇过什么事?昨晚11时40分,东莞市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 《关于网传冀中星在东莞致伤情况的报告》 (以下简称 《报告》),称冀中星及其家人有过三次信访记录, 2010年3月30日,厚街镇公安分局曾救助过冀中星10万元,并当场签订了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因为此事而到有关部门进行上访。

  《报告》中称, 2005年6月28日凌晨3时,冀中星曾在厚街新塘治安队门口受伤。经调查,冀中星于当日凌晨2时40分在厚街从事摩托车载客,途中因害怕警察查车,与厚街新塘村治安队员发生碰撞,倒地受伤。当时,冀中星认为其受伤是村委会治安队员殴打所致。 2007年1月31日,冀中星就自己与厚街镇新塘村委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新塘村委会赔偿其人身损害赔偿金人民币338266.99元。

  “2007年7月26日,经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冀中星的举证不足,事实不符,驳回了冀中星的诉求,判其败诉。之后冀中星不服,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了合议庭进行审理。” 《报告》称,经审理,2008年1月31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认为 “冀中星虽然存在伤残的情况,但是冀中星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实其所受的伤残是因新塘村委会治安队员殴打所致,故对于冀中星要求新塘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6374元,由上诉人冀中星负担。经冀中星申请,本院同意其免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随后,冀中星进行了上访。 《报告》称, 2009年9月,冀中星进京到中央政法委上访,中央政法委转交东莞市政法委办理,市委政法委将该案转市公安局办理。考虑到冀中星家庭困难,经东莞市公安局协调, 2010年3月30日,厚街镇公安分局救助冀中星10万元,冀中星对东莞的救助表示感谢,并当场签订了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因为此事而到有关部门进行上访。

  据悉,经过东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核实,冀中星及其家人信访记录共有三次:一是2005年7月8日到厚街镇公安分局上访,二是2009年9月致信中央政法委,三是2013年7月17日,东莞市信访局收到国家信访局转来冀中星在国家信访局网上的投诉信。

  编后

  当下的中国正处于发展阶段,各个领域都存在一些矛盾。虽然矛盾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在法律框架内理性解决矛盾是法治社会的共识。无论如何,在公共场所采取极端方式伤害无辜都是不理智的行为,公众会因此产生极大的场所恐惧,且于矛盾解决无任何益处。

  但同时,相关政府部门也亟须反思,让矛盾最初的民众声音入耳入脑,多些耐心、信心,将心比心,始终将解决矛盾的路径归置于法律框架内,引导民众理性思考,许多矛盾在相对缓和的阶段就会得到解决。釜底抽薪是根本,扬汤止沸是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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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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