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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5日10:04|来源:新华社|字号:
摘要: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7月25日已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新华网济南7月25日电 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今日已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薄熙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
(责编:邹雅婷、盖林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