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陕西江西内蒙古山东吉林移民书画商城环保县域创投招商华商创新滚动
2013年08月01日07:04|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字号:
摘要:徐宝林在《悔过书》中总结,他的堕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心态失衡:看到老板们开豪车、住别墅、一掷千金,逐渐对金钱产生了兴趣。 |
受贿宣判现场
贪欲之火,往往把自己烧成灰烬才熄灭。可原扬州市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徐宝林,直到罪行定谳后,贪欲之火在内心仍未完全熄灭,总觉得自己帮助那么多老板发大财,从他们身上收点、拿点是应该的。从扬州市检察机关查办该案的经过看,2002年至2012年是徐宝林掌权的十年,也是他贪腐最疯狂的十年,特别是在升迁路断后,更是把敛财当成了要务;最终因受贿391.7万元被判刑10年6个月——由于该案的特殊教育意义,今年6月份省检察院通报去年检察机关查办的典型行贿受贿大案中,徐宝林一案榜上有名。日前,扬州检察机关披露了该案侦办的详情。
■徐宝林档案
现年57岁
曾任江都市丁伙镇党委书记
维扬区副区长
瘦西湖管委会副书记
2002年-2012年
受贿391.7万元
被判刑10年6个月
我也曾经很辉煌啊……我后悔啊……
要不是我关照
那些老板怎么能发大财?
——宣判后,徐宝林面对记者采访,谈到究竟怎么看待这条人生路时,他还有点“委屈”。
1 心态失衡 “拓荒功臣”迈上贪腐路
这些老板都是我让他们发了财,收点拿点也是应该的!
——徐宝林在《悔过书》中总结,他的堕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心态失衡:看到老板们开豪车、住别墅、一掷千金,逐渐对金钱产生了兴趣。
如果光看57岁的徐宝林履历,人们肯定会为这样一个勤奋奉公的公仆“叫好”。2011年7月25日,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举行成立10周年庆典,有人在发言中称:“我们开发区人就是要有‘硬着头皮、厚着脸皮、饿着肚皮、磨破嘴皮、熬红眼皮、跑破脚皮’的‘六皮’精神!”
作为园区的老领导,徐宝林是这种精神的象征之一,他曾获得“拓荒功臣”的荣誉。
实际上,徐宝林在其发迹之地——扬州江都市丁伙镇的名声更大。1993年,他出任江都市丁伙镇党委书记,敏锐意识到当地花木种植优势,号召全力发展花木产业,带头在自家地里种上花木。几年下来,丁伙镇从最初的2000亩花木扩展为4万亩,成为江苏最大的绿化苗木生产基地之一,被誉为“花木名镇”。
徐宝林在丁伙镇的成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身边人所说的“胆大、精明、能吃苦”的处事作风。也靠这些特质,他从扬州江都一个乡村农民,一步步升至维扬区副区长,直至瘦西湖区管委会副书记的高位。2000年,徐宝林成为扬州市维扬区副区长,次年兼任江阳工业园管委会主任,分管房屋安置和工程建设。
新园区建设之初急需上马大批办公楼、厂房,建筑总量高达3万多平米,总造价2000多万元,这块“肥肉”掉进谁的嘴里完全取决于徐宝林。徐宝林早就有了不二人选——“好伙计”刘志涛。刘志涛是徐的江都老乡,早在1990年徐宝林任江都市塘头乡党委副书记时就打过交道。当时,瓦匠出身的刘志涛回到塘头乡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受到徐宝林的重用,当起工程队长。逢年过节,刘志涛都带些烟酒“孝敬”徐宝林,徐宝林也当朋友情谊收下,直到案发前。
在徐宝林引荐下,刘志涛在江阳工业园承接了2000多万元的工程。徐宝林帮他拉项目、建厂房甚至关照贷款,看着刘志涛轻轻松松赚了几百万,自己依旧拿着那份死工资,他心里不是滋味。
2002年端午节后,刘志涛带着烟酒到徐宝林家,临走时将装有5万元的纸袋塞给徐宝林。这是他平生第一次收受现金贿赂,他的贪腐之路迈出第一步。
2 升迁路断 他开始打电话索要好处费
再不用手中权力捞点实惠,到头来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徐宝林不止一次提到,第一次被举报后,虽有惊无险,但却因官场失意、权力削弱,他的意识发生了新的变化。
检察机关披露,2000年到2005年徐宝林担任维扬区副区长的5年,是他从政生涯中最特殊的一段时间,既在这里迎来仕途高潮,也从这里彻底滑向犯罪的深渊。
2001年12月至2003年8月,徐宝林兼任江阳工业园管委会主任,他通过自己的人脉关系,四处招商引资、扩地建厂。然而,一直平步青云的徐宝林却在2003年遭遇仕途上的“滑铁卢”——有人举报,徐宝林曾经收受刘志涛的巨额贿赂。
听到风声的徐宝林赶忙将30万元退还给刘志涛,并再三叮嘱,如果有人向他调查,不要乱说话。果然,刘志涛很“够意思”,坚称自己没有送过钱给徐宝林。
证据不足,这一次徐宝林有惊无险。但是,组织上免去了他兼任的江阳工业园管委会主任职务,只保留了副区长的头衔。相较实权在握的园区管委会主任,这无疑是徐宝林仕途中一次沉重的打击,也成为徐宝林思想上逐步堕落的转折。
扬州市检察院反贪局有关人士说,徐宝林不止一次提到,正是这次官场的失意、权力的削弱,让他意识到自己年近半百,仕途上已升迁无望,如果再不用手中的权力往口袋捞点实惠,到头来就真的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从此,徐宝林手中的权力成为中饱私囊的筹码,工作中胆大精明、敢争敢抢的行事作风,完全转变为收受贿赂时的工于算计、敢收敢要。他继续安排刘志涛承接各项工程,先后收受刘的各种贿赂达50万元。
内心的贪婪闸门一旦打开,最原始的丑恶嘴脸就暴露无遗——检察机关掌握了这样一个情节:因为害怕被查处,徐宝林曾退还刘志涛30万元,心里一直耿耿于怀。风头一过,他几次三番找到刘志涛,想把钱要回来。当时刘志涛手头恰好没那么多现金,先凑10万给他,徐宝林当即翻脸,拿钱转身就走。
徐宝林哪肯就此罢休?2004年5月,他又打电话给刘志涛,编造了个谎言,声称自己被人敲诈,让他无论如何拿出20万。为了不得罪这个“财神爷”,刘志涛连忙凑了18万元送去。
3 赤裸交易 “照顾”完工程就有回扣拿
我帮他从一个摸鱼的变成千万富翁,才给10多万太小气!
——李伟是丁伙镇赫赫有名的花木大王,当年正是在徐宝林的带领下,他种起了花木苗圃,后来在徐宝林的照顾下,获得了大量业务。
李伟是丁伙镇赫赫有名的花木大王,当年正是在徐宝林的带领下,他种起了花木苗圃,从此生意越做越大。可徐宝林一直“惦记”着这位好兄弟。
2002年,为了接下江阳工业园一期工程绿化项目,李伟找到徐宝林希望老领导关照。徐宝林欣然答应。李伟果然顺利拿到项目,做下近千万的业务。眼看工程已经开始近一年,李伟却没半点表示,徐宝林觉得他“很不懂事”。忍到第二年5月,他给李伟打电话谎称自己有点私事,急用10万元。李伟不敢得罪,乖乖把钱送到徐宝林的手上。
2003年5月到去年初,李伟陆续从徐宝林手中承接了世界动物之窗、万花园二期等绿化业务,总业务量达4000多万,“孝敬”了徐宝林18万元。可徐宝林心里始终不平衡,认为“是自己帮李伟从一个摸鱼的变成千万富翁的,才给10多万,太小气”。
2005年11月,徐宝林调任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区任党工委副书记。徐宝林分管的安置房和工程建设。从工程招投标、项目承接资质鉴定到经费审批,都是他一句话的事。把这些权用好,同样可以“捞油水”。
泰兴市某疏浚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玉强找上门来,从2005年4月到2007年9月,他从徐宝林的手中承接了宋夹城河疏浚工程,并分七次送给徐宝林98万元的回扣。这是徐受贿额中最大的一笔。
不同于以往的欲拒还迎,徐宝林与王玉强是纯粹的“权钱关系”。位于扬州盐阜路上的迪欧咖啡厅是他们接头的“老地方”。每次王玉强拿到工程款,都会把回扣用报纸包好,在这儿送给徐宝林。除了工程上有问题要商量,徐宝林基本二话不说,拿钱走人。
徐宝林的贪婪和精于算计被王玉强看在眼里。2005年正月,徐宝林约他在咖啡厅见面,提出王玉强与扬州涵闸管理处签订24.28元/立方米的土方合同价格太高,要降一降。几个回合下来,单价降到21.5元。可同时,王玉强必须给徐宝林的回扣不仅一分不少,甚至变成每方5元的高额回报。徐宝林这么做,既压下了交易价格,掩人耳目,自己又得到巨额的“实惠”,可谓“又精又贪”。
4 案发细节 侦查平台意外“揪出”尾巴
徐宝林始终认为自己落马属于“倒霉”。
——检察官在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平台意外发现,李伟的业务轨迹、业务量与徐宝林的职务变动、职权行使有着密切联系。由此,徐宝林的狐狸尾巴露了出来。
说徐宝林贪婪无度,还缘于他始终认为自己落马属于“倒霉”。扬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倪华说,2011年底,扬州市检察院接到举报,对扬州市某绿化单位负责人冯文强(另案处理)进行职务犯罪初查。期间,掌握了李伟对其行贿的线索。此后,通过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基础信息平台,检察官意外发现,李伟的业务轨迹、业务量与徐宝林的职务变动、职权行使有着密切联系。由此,徐宝林的狐狸尾巴露了出来。
认定徐宝林是否受贿,关键在李伟。此时的李伟借口到江西新建县进树种,离开了丁伙镇。去年3月,倪华带领侦查人员冒着倾盆大雨连夜驱车奔赴江西,凌晨3点抵达,兵分两路对挂扬州车牌的豪华轿车和进出旅馆的住宿人员进行排查,但3个多小时一无所获。此时,检察官得知,李伟去了武汉。
又是一夜无眠,倪华带人立刻追赶,终于在武汉江夏区一个不起眼的旅店前,发现一辆扬州车牌的轿车。此时一个60岁左右的瘦弱男子正往后备箱里放行李。此人正是李伟!
李伟的归案打开了徐宝林受贿大案的缺口。去年4月13日,扬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徐宝林立案侦查,鉴于他患有糖尿病和呼吸暂停综合征,检察机关特意叮嘱看守所,每餐都为他准备低糖饭菜,还特意定制一台直流供电呼吸机。
检察机关的人性化执法,前期缜密的侦查取证,使得徐宝林做了彻底交代。检察机关查明,徐宝林从2002年到2012年,先后利用担任维扬区副区长兼江阳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的职务之便,收受刘志涛、李伟、王玉强等人的贿赂高达391.7万元,并被他用于购买房屋、放高利贷和单位集资,到今年初,这些钱被检察机关全部追回。
去年6月底,扬州市检察院对徐宝林移送审查起诉。后经扬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徐宝林受贿391.7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文中涉案人物除徐宝林外,均为化名)
(责编:盖林讌、俊驰)
徐宝林
网站地图 | 关于海外网 | 广告服务 | 海外网招聘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海外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12041252号
投稿邮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