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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7日13:31|来源:海外网|字号: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全国首届十佳律师岳成
海外网9月27日电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全国首届十佳律师岳成27日做客海外网演播室,独家解读《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岳成认为,善意的说错话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必须是在法律框架内才可以使用。
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对于如何界定网络谣言、惩处利用网络造谣者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有网友认为,打击谣言无可厚非,但也要给予公民必要的“说错话”的宽容空间,保障公民的网络监督权。对此,岳成坦言,善意的说错话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必须是在法律框架内才可以使用。
“我们每个人都有说错话的时候,这是没问题的。善意的说错话,不是有意的诽谤他人,不是攻击他人、用犯罪手段达到某种目的,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岳成说。
岳成指出,法律是明确的,是规范网络空间的“标杆”。言论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适用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大众都是在法律的保护下过着正常的生活,使社会安宁。稳定。
岳成说:“任何一个国家,民主法制都有一定的限度,自由不是随便的。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公民才可以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我们不要认为在网上看不到我的名字,看不到我的形象,就可以随便的胡说八道。”岳成说,当谣言侵害到他人、社会或国家利益时,就要追究刑事责任。(邢若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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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邢若宸、徐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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