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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律师:网民发布消息须谨慎 要为自己行为负责

2013年09月27日13:40|来源:海外网|字号: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全国首届十佳律师岳成 

海外网9月27日电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办人、全国首届十佳律师岳成27日做客海外网,就《最高法和最高检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分析解读。

有网友曾提到,如果自己发布了一个消息,但他对这个消息的真伪并不清楚,就直接发布出来了,之后遭到水军恶意转发达到了500次以上,最后会不会被追究责任?

对此,岳成表示,首先要看这个消息的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没有社会危害性就构不成犯罪。“比如说就像发恐怖信息,说飞机上有炸弹,造成一种恐慌,当然有危害性,就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他说。

他呼吁网友在发布消息时一定要谨慎,要尽量做到准确无误,不能人云亦云。他说,所谓言论自由,必须是这个言论是合法的,不是无边无际的。

“比如我在我家唱歌,跳舞,这是自由的,但是你半夜跳舞影响邻居的休息,这就要限制了”。岳成说,网友在网上发布信息时,必须要知道,自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

(责编:徐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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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岳成 网络谣言 司法解释 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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