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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8日09:45|来源:海外网|字号:
海外网11月18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11月15日公布。《决定》提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胡建淼认为,这表明中央态度明确,力度很大,决心很大,一定要解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问题。
胡建淼认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否能够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关键。在此,《决定》使用了“确保”两字。这一方面表明,我们的司法制度以前在这方面还做得不够,现状也不够理想,改变现状任务艰巨;另一方面又表明,中央态度明确,力度很大,决心很大,一定要解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问题。
胡建淼指出,为了确保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能够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决定》重点推出了两项改革:一是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这说明以后的司法管理,以垂直为主。二是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体现了“裁权责”的统一。
(责编:邢若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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