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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08日18:49|来源:中国新闻网|字号:
中新网12月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
《规定》要求,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责编: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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