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时政台湾香港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 新加坡吉林南粤鲁东商城创新中原招商县域环保创投成渝移民书画IP电视 华商纸媒滚动
2014年04月01日23:55|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字号:
人民网海南视窗4月1日电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酒类生产及销售企业应依照程序在食药监管部门进行委托加工食品备案,没有备案不得上市销售,但海南一种名为象郡牌“海南大曲”的白酒未在食药监管部门进行委托加工食品备案即违规上市销售。近日,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接到相关投诉后,对销售该白酒的企业进了调查(详见人民网海南视窗3月13日报道《象郡牌“海南大曲”未备案即上市销售被调查》)。
记者近日从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稽查执法人员已经对象郡牌“海南大曲”的白酒未在食药监管部门进行委托加工食品备案的情况调查完毕,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海口市龙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海南象郡酒业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善备案登记手续。
海口市龙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该局已经于日前向海南象郡酒业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一个月内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善备案登记手续。如果该公司逾期仍不改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责令其停止销售,并立案处罚。(宁远)
(责编:黄达)
象郡牌 责令改正 大曲 监管部门 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