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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6日05:40|来源:人民日报|字号:
人民日报广州4月15日电 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14日发出通报,根据省纪委交办和梅州市委常委会决定,时任五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俊球,五华县人事局局长廖恩育等10名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因不同程度参与梅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原政委钟立违规获取公务员身份事件,均受到纪律处分。同时,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取消了钟立的公务员身份。
据悉,钟立系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勇生之子。钟勇生在担任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期间,通过现任梅州市政协主席、时任五华县县委书记李金元等人,为钟立办理了虚假人事调动手续,违规获取了公务员身份。钟、李均已构成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错误。此前,根据群众来信举报和中央巡视组交办,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同意,决定给予钟勇生、李金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 罗艾桦)
(责编:赵雪晨)
钟立 公务员身份 五华县 公职 广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