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时政台湾香港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 新加坡吉林南粤鲁东商城创新中原招商县域环保创投成渝移民书画IP电视 华商纸媒滚动
2014年05月05日14:37|来源:羊城晚报|字号:
迟报、拒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均属违法!4日,广东省统计局公开通报了省内13家企业事业单位统计违法行为,这是该局近年来首次公开曝光此类违法行为。
据通报,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报送的2012年服务业财务状况报表中,少报“管理费用”12231千元、多报“财务费用”10727千元、多报“营业利润”3099千元、少报“应付职工薪酬”3594千元,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广州市统计局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以13000元罚款。
阳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上报的2012年从业人员及工资年报(I102-1表)中,少报“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196.91千元,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阳春市统计局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罚款。
另外,阳江市阳光半岛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报送的2011年财务状况报表(S103表)中,少报“营业收入”10497千元,少报“销售费用”2871千元。
马汉青、粤统
(责编:庞晟)
动物卫生监督 阳春市 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营业利润 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