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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8日14:56|来源:法制晚报|字号:
法制晚报讯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李永刚副教授日前撰文称,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我国将面临财产公开制度缺位,税源可能被大量隐瞒的问题。。
李永刚认为,我国的财产公开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有些人在同一城市大量购房,或在不同城市分散购房;有些官员既享福利分房又有多处房产。在现行制度下,这些并未公开,税收部门很难对其合并征房产税。同时,权力寻租和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也会使房产税征收大打折扣。
李永刚建议,中国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房产税税率应实行浮动税率制度。税率应区分不同类型房产、不同涉房行为、不同地区,保持税率的弹性和差异性。
同时,应有相关的税收减免规定,如购房者在购房时已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应将其缴纳的税费适当扣除;对于家庭贫困的低收入阶层也要实行减免。
李永刚还建议,应把房产税征收与房产交易相结合,把房产税完税记录作为房产产权交易过户的必要条件。
(责编:庞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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