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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2 14:03:00|来源:法制晚报|字号:
“当时喝多了,看着朋友被欺负,我们就上了。”3名还不到20岁的小伙子12日在朝阳法院接受审判。上午9时30分,21岁的杨某等人被法警带入法庭,这已经是他第二次站在被告人席上,已经被取保候审的贾某也来到法庭。
现年21岁的杨某小学毕业后就辍学在家。据杨某交代,父亲曾经给他找过跟着剧组打杂的工作,但是时间不长他便辞了。之后他自己几乎天天去酒吧,每天很晚才回家。“我父母离异了,平时跟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没什么人管我。”杨某说。
由于平时缺乏管教,杨某早在2010年便曾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认识了王某。两人出狱后便一直混迹于酒吧,并在酒吧中结识了同龄的李某。
据检方指控,杨某、王某、李某于2013年8月2日3时许,在本市朝阳区某酒吧门口,持械无故殴打他人,致姚某某面部、胸背部多处受伤。
2013年8月7日凌晨1时许,杨某与贾某在同一酒吧附近,无故殴打孙某致其轻伤一级。后杨某等四人都被查获。此外,2013年5月,杨某还曾伙同他人在建国门麦当劳附近持刀将人砍伤,并砸坏一辆汽车。
杨某交代,自己每次去酒吧时都要带上砍刀,藏在赛特附近的空调机外。“因为酒吧乱,我怕出事儿。”他说。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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