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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9 09:38:09|来源:华商报|字号:
日前,江苏泗洪7名农民,因对拆迁安置补偿有异议,选择在中国青年报社门口“集体喝农药”,以期能够获得官方及舆论关注。昨天,国家信访局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泗洪县在拆迁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行为,且当地地方政府有截访并限制人身自由的不当行为。因此,泗洪县县委书记、常务
副县长等14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同时,“集体喝农药”的七名农民,也以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应该说,与那些动辄被“安元鼎”之类的黑监狱折磨,被一次次关入“学习班”的访民来说,这个结果已经好得不能再好了。不过,7名访民在诉求暂时得到支持与认可后,被刑拘的结局,却又给这起有关权利的事件,装上了一个丑陋的尾巴。在这里,寻衅滋事罪更像是一个“口袋罪”,被刑拘的结果,或许在无言叙述着这样一种逻辑,即,无论你多么有理,如果你选择用聚拢眼球的方式,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则是要坚决制止的。
说白了,这里所谓的寻衅滋事,其实是另一种形式的截访。从情理上来讲,没有任何一个人,希望自己能够以“集体自杀”的方式,获得舆论支持、满足权利主张,但要看到的是,正如农民工动不动以“跳楼”为手段讨要工资一样,“集体喝农药自杀”,未尝不是走投无路之后的无奈选择。
这般说,并不是支持与鼓励公民在权利受到戕害之后,以此种方式去表达诉求;而是要提醒相关权力部门,一定要体恤个体维权之艰难,一定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打通公民的维权路径。事实上,泗洪的7名农民,此前曾在江苏信访局上访,但随后“集体喝农药自尽”的事情却表明,至少在江苏省一级,他们的权利主张,并未得到支持。
14个官员的处分,是由江苏省及宿迁市两级权力部门作出的,姑且不说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是否过轻,这里,不妨反推一下,如果这7名农民在宿迁市及江苏省等相关部门上访的时候,省市相关部门就能够得出上述结论,矛盾何至于会激化到这种地步?为什么省市两级,不能在主张诉求的时候就化解矛盾,非得等到事情“闹大了”才来解决?所以,涉事官员的处分,究竟是处分拆迁违规,还是处分“没把事情摆平,给地方抹黑”,还真不好说。
当下社会,正处于转型阶段,各种利益纠葛、矛盾多发,因此,要想最大程度地消弭上访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唯有依法行政一条路可走。所谓依法行政,就是地方政府在处置拆迁等事项的时候,务必严格依照法律进行,矛盾出现后,务必在法律框架内,尽快处置,只要依法行政与依法保证权利双管齐下,才有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否则,任何一个不起眼的小事,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集体喝农药自杀”的农民或许有错,但这种错误,显然有着一些被迫的无奈的因素。简而言之,面对这些有着正常诉求的个体,权力不妨多一些宽容,多一些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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